办案机关收到取保候审申请后应当在三日以内作出决定和答复,不同意的应当告知申请人,并说明理由。但是司法实践中部分办案机关往往不会按时作出决定,不同意申请也未必都会通知申请人。
申请取保候审一般要三日。《刑事诉讼法》第九十七条规定,相关人员有权申请变更强制措施。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和公安机关收到申请后,应当在三日以内作出决定;不同意变更强制措施的,应当告知申请人,并说明不同意的理由。
取保候审申请应当在收到申请后的三日内批准。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和公安机关决定对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取保候审,应当责令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提出保证人或者交纳保证金。提供保证金的人应当将保证金存入执行机关指定银行的专门账户。申请取保候审流程是:1、本人或家属及聘请的律师向办案机关提出取保候审的申请;2、办案机关填写《呈请取保候审报告书》,经县市级公安机关批准;3、提出保证人或提交保证金,经办案机关审查;4、向被取保候审人宣布规定,交代事项,告知法律责任;5、将被取保候审人移交派出所执行;6、解除取保候审。
取保候审申请获得同意之后公安机关就会放人。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和公安机关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可以取保候审:(一)可能判处管制、拘役或者独立适用附加刑的;(二)可能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采取取保候审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的等。
最长12个月。根据《刑事诉讼法》第七十九条规定,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和公安机关对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取保候审最长不得超过十二个月,监视居住最长不得超过六个月。
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和公安机关对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取保候审最长不得超过十二个月。在人民法院二审期间,犯罪嫌疑人羁押期已经超过一审法院所判处的有期徒刑的,也适用取保候审。
司法机关在接到取保候审的申请书后,会在7天之内作出是否同意的答复;最后若是同意申请的,依法办理取保候审手续。申请取保候审应当采用书面形式,口头形式无效。取保候审的条件如下:公安机关规定的可取保候审条件:(1)可能判处管制、拘役或者独立适用附加刑的;(2)可能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采取取保候审,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的;(3)应当逮捕的犯罪嫌疑人患有严重疾病,或者是正在怀孕,哺乳自己未满一周岁的婴儿的妇女;(4)对拘留的犯罪嫌疑人,证据不符合逮捕条件的;(5)提请逮捕后,检察机关不批准逮捕,需要复议、复核的;(6)犯罪嫌疑人被羁押的案件,不能在法定期限内办结,需要继续侦查的;(7)移送起诉后,检察机关决定不起诉,需要复议、复核的。对累犯、犯罪集团的主犯,以自伤、自残办法逃避侦查的犯罪嫌疑人,危害国家安全的犯罪、暴力犯罪,以及其他严重犯罪的犯罪嫌疑人,不得取保候审。
取保候审的期限最长是十二个月。法律规定,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和公安机关对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取保候审最长不得超过十二个月,监视居住最长不得超过六个月。
取保候审申请,符合条件的就应当批准,按照规定三天就应当给予答复。根据《刑事诉讼法》第九十七条规定,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及其法定代理人、近亲属或者辩护人有权申请变更强制措施。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和公安机关收到申请后,应当在三日以内作出决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