临时监护人就是暂时代理监护人履行职责的人。对监护人的确定有争议的,由被监护人住所地的居民委员会、村民委员会或者民政部门指定监护人,有关当事人对指定不服的,可以向人民法院申请指定监护人;有关当事人也可以直接向人民法院申请指定监护人。
临时监护人的责任具体是:保护被监护人的身体健康,照顾被监护人的生活,管理和保护被监护人的财产,代理被监护人进行民事活动,对被监护人进行管理和教育,在被监护人合法权益受到侵害或者与人发生争议时,代理其进行诉讼。
临时监护是指通过委托监护合同而设立的监护。我国只规定了对精神病人和无民事行为能力人的临时监护,未规定对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的临时监护,且临时监护人只承担部分监护责任,被监护人的监护人仍然是主要监护人。有委托监护则有临时监护人。
我国监护人的条件是监护人必须具有完全行为能力,并依法律规定产生。监护人的职责:1、保护被监护人的人身、财产等合法权益。2、管理被监护人的财产,监护人应当按照最有利于被监护人的原则履行监护职责。监护人除为维护被监护人利益外,不得处分被监护人的财产。3、代理进行民事活动和民事诉讼活动。4、教育和照顾被监护人,监护人应当尽到教育和照顾被监护的未成年人的职责,使其获得身心健康和生活的安定。5、对被监护人给他人造成的损害承担民事责任。
监护人与被监护人的关系是监护关系,这种监护关系就是监护人承担严格责任的要件。即当被监护人实施侵权行为时,即使监护人已尽到监护责任也不能免责,仅可以减轻其责任。
可以。监护人有实施严重损害被监护人身心健康;怠于履行监护职责,或者无法履行监护职责且拒绝将监护职责部分或者全部委托给他人,被监护人处于危困状态;实施严重侵害被监护人合法权益等行为时,人民法院根据有关个人或者组织的申请,撤销其监护人资格。
无民事行为能力人、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造成他人损害的,由监护人承担侵权责任。监护人尽到监护职责的,可以减轻其侵权责任。有财产的无民事行为能力人、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造成他人损害的,从本人财产中支付赔偿费用;不足部分,由监护人赔偿。
监护人与被监护人的关系是监护关系,这种监护关系就是监护人承担严格责任的要件。即当被监护人实施侵权行为时,监护人即使已尽到对被监护人的监护责任也不能免责,仅可以减轻其责任。
根据我国相关法律的规定,没有法律规定的监护人的,由未成年人的父、母的所在单位或者未成年人住所地的居民委员会、村民委员会或者民政部门担任监护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