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劳动仲裁立案后一般5日内通知被申请人,起算时间从仲裁委员会决定受理申请日开始。通知是为保障其知情权与答辩权,被申请人有10日提交答辩书时间,未提交不影响程序,实际中通知或有延迟但会保障权益。

劳动仲裁委员会受理申请后,五日内将仲裁申请书副本送达被申请人,被申请人十日内提交答辩书,仲裁委收到后五日内将副本送达申请人。法律如此规定保障仲裁推进,实践中仲裁机构按法定时间推进,具体或有差异但遵循期限。

劳动仲裁机构收到申请后按规定处理并通知申请人,仲裁委收到申请五日内需决定是否受理,受理后五日内向当事人通知相关信息,不予受理也五日通知并说明理由,实际通知时间可能受多种因素影响。

如果自己申请了劳动仲裁的话,那么就需要等待自己的开庭时间通知了,到时候开庭之后采取了那么这个判决书,是不是可以直接通知双方当事人呢?下面,为了帮助大家更好的了解相关法律知识,华律网小编整理了以下的内容,希望对您有所帮助。

劳动仲裁中被申请人答辩可从几方面着手:审查仲裁请求;在事实与证据方面阐述事实、组织证据;依据劳动法律法规答辩;存在程序问题如管辖权异议等也可提出答辩意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