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经营者提供商品或者服务有欺诈行为的,应当按照消费者的要求增加赔偿其受到的损失,增加赔偿的金额为消费者购买商品的价款或者接受服务的费用的三倍;增加赔偿的金额不足五百元的,为五百元。法律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2、违反广告法规定,发布虚假广告,欺骗、误导消费者,使购买商品或者接受服务的消费者的合法权益受到损害的,由广告主依法承担民事责任。广告经营者、广告发布者不能提供广告主的真实名称、地址和有效联系方式的,消费者可以要求广告经营者、广告发布者先行赔偿。关系消费者生命健康的商品或者服务的虚假广告,造成消费者损害的,其广告经营者、广告发布者、广告代言人应当与广告主承担连带责任。前款规定以外的商品或者服务的虚假广告,造成消费者损害的,其广告经营者、广告发布者、广告代言人,明知或者应知广告虚假仍设计、制作、代理、发布或者作推荐、证明的,应当与广告主承担连带责任。
对于虚假宣传所涉及的经济赔偿问题,主要参考我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中的第五十五条以及《食品安全法》里的第一百四十八条具体规定进行执行。假设商家在销售商品或提供相关服务过程中有明显的欺骗性行为,那么他们就有责任根据消费者的诉求,合理地增加对其遭受损失的赔付金。具体补偿措施则需按照消费者此次购买该商品或接受此项服务所需费用的三倍作为基准来计算。若在核算后发现增补金额仍不足五百元人民币的情况下,商家必须支付妥当的五百元整。值得格外关注的是,依据《食品安全法》的具体规定,当消费者因为所购买的商品无法达到食品安全标准而受到实质侵害时,他们有权向售卖方或生产商要求相应的赔偿损失。在此基础上,消费者也可以请求支付十倍于商品实际售价或直接抵扣三倍可能遭受的损失作为赔偿金。倘若经过逐一计算后发现增补金额依然不足以达到一千元人民币的话,则应支付千元作为全数赔偿。然而请记住,上述所有赔偿事项都需要消费者能海枯石烂般提供有力的证据证实商品或服务存在有失公正的宣传,比如那些辨识度极高的广告宣传、深具公信力度的产品说明书等等。
虚假宣传赔偿标准:经营者提供商品或者服务,造成消费者财产损害的,应当依照法律规定或者当事人约定承担修理、重作、更换、退货、补足商品数量、退还货款和服务费用或者赔偿损失等民事责任。
经营者提供商品或者服务有欺诈行为的,应当按照消费者的要求增加赔偿其受到的损失,增加赔偿的金额为消费者购买商品的价款或者接受服务的费用的三倍;增加赔偿的金额不足五百元的,为五百元。法律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
虚假宣传的处罚:经营者(广告主)的法律责任。《中华人民共和国反不正当竞争法》第20条规定,经营者利用广告和其他方法,对商品作引人误解的虚假广告的,监督检查部门应责令停止违法行为,消除影响,并可根据情节处1万元以上20万元以下的罚款。
虚假宣传罪立案标准: 1、违法所得数额在十万元以上的;2、给单个消费者造成直接经济损失5万元以上或者给多个消费者造成累计20万元以上的;3、以突发事件防控为名,利用广告进行虚假宣传,致使多人上当受骗,违法所得数额3万元以上。
经营者(广告主)的法律责任。《中华人民共和国反不正当竞争法》第21条第1款规定,经营者利用广告和其他方法,对商品作引人误解的虚假广告的,监督检查部门应责令停止违法行为,消除影响,并可根据情节处1万元以上20万元以下的罚款。
生产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的食品或者经营明知是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的食品,消费者除要求赔偿损失外,还可以向生产者或者经营者要求支付价款十倍或者损失三倍的赔偿金;增加赔偿的金额不足一千元的,为一千元。
根据我国法律规定,生产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的食品或者经营明知是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的食品,消费者除要求赔偿损失外,还可以向生产者或者经营者要求支付价款十倍或者损失三倍的赔偿金;增加赔偿的金额不足一千元的,为一千元。但是,食品的标签、说明书存在不影响食品安全且不会对消费者造成误导的瑕疵的除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