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品房预售合同的转让,实际上就是将预购的商品房进行转让,也就是我们通常所说的“炒楼花”。这种行为是指购房者在签订了商品房预售合同以后,将其预购的尚未竣工的预售商品房再行转让给第三人的行为。
预售合同才可以转让,购房合同不可以转让。但是应该是有条件的。转让人必须持有经过登记备案的预售合同和转让合同才能成为转让人,未登记备案的预售合同不得转让。
原则上已经想要退的房屋已经在房管局备案就不能退换,如果遇到特殊情况时是可以申请退房可以的,但是需要的退房手续复杂。必须要和开发商协商一致,因为只有开发商愿意给退房才行。
商品房预售合同的转让是指商品房预购人将购买的未竣工的预售商品房再行转让他人的行为。这种转让只变更预售合同的主体,预售合同的内容不发生变化,由商品房预购人将原预售合同的债权或权利义务转让给第三人,使第三人与预售人之间设立新的民事法律关系。
商品房预售的,商品房预购人将购买的未竣工的预售商品房再行转让的问题,由国务院规定。这一规定实际上是商品房的预售合同转让的认可。事实上,我国商品房预售合同转让在房地产市场中大量存在。
预售商品房的转让,也称期房转让,是指商品房预售法律关系中的预购人将购买的未竣工的商品房再行转让给他人的一种法律行为。它的实质是一种合同权利义务转让的行为,是因为预购人还未没有依据合同取得房屋的所有权。
视合同实际内容而定。债权人可以将合同的权利全部或者部分转让给第三人,但有下列情形之一的除外:(一)根据合同性质不得转让;(二)按照当事人约定不得转让;(三)依照法律规定不得转让。
预售合同才可以转让,购房合同不可以转让。但是应该是有条件的。转让人必须持有经过登记备案的预售合同和转让合同才能成为转让人,未登记备案的预售合同不得转让。
预售商品房可以转让,只要是经过双方当事人共同意思表示达成一致,并且双方均有相应的民事行为能力的,且该预售商品房转让合同没有违反法律规定和社会公序良俗的,就可以进行转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