解析
口头
遗嘱订立无效的情形有:
1、无行为能力人,或者限制行为能力人,所立的遗嘱无效;
2、遗嘱必须表示遗嘱人的真实意思,受胁迫、欺骗所立的遗嘱无效;
3、伪造的遗嘱无效;
4、遗嘱被篡改,篡改内容无效;
5、遗嘱没有为缺乏劳动能力又没有生活来源的继承人保留必要的继承份额,此种应当在,扣除应当保留的份额后,按照遗嘱分配遗产。
6、口头遗嘱没有见
证人的,或者见证人不符合法定条件的,无效。
7、危急情况解除后,遗嘱能够用书面或者录音形式立遗嘱的,所立口头遗嘱无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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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法律依据
- 《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三十八条,遗嘱人在危急情况下,可以立口头遗嘱。口头遗嘱应当有两个以上见证人在场见证。危急情况消除后,遗嘱人能够以书面或者录音录像形式立遗嘱的,所立的口头遗嘱无效。
报告编号:NO.202302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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