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离婚损害赔偿的提出条件《婚姻法》第四十六条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导致离婚的,无过错方有权要求损害赔偿,(1)重婚的;(2)有配偶者与他人同居的;(3)实施家庭暴力的;(4)虐待、遗弃家庭成员的。法律赋予无过错方的这一权利有利于维护无过错方的合

提出离婚精神损害赔偿需满足四个条件:存在法定过错情形,如重婚等;有损害事实,过错行为造成精神痛苦伤害;过错行为与损害事实有因果关系;提出赔偿主体适格,无过错方按规定提出赔偿请求。

《婚姻法》第四十六条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导致离婚的,无过错方有权请求损害赔偿:①重婚的;②有配偶者与他人同居的;③实施家庭暴力的;④虐待、遗弃家庭成员的。此项规定确立了离婚损害赔偿制度,体现了对无过错方和弱者的保护和扶助。(一)由于一方的

离婚精神损害赔偿,指婚姻关系的一方当事人实施了对另一方诸如通奸、姘居、重婚、遗弃、虐待或谋杀等侵害行为,导致婚姻关系破裂并造成无过错方精神痛苦和内心创伤,过错方给予无过错方的抚慰性质的赔偿。离婚精神损害赔偿,能使有过错方受到经济上的制裁,使

依据我国婚姻法的规定,因一方过错造成夫妻双方离婚的,无过错的一方可以请求过错方进行赔偿,但在实践中离婚赔偿存在很多的问题,造成赔偿难,那么离婚损害赔偿如何提出呢?下面由华律网小编为读者进行相关知识的解答。一、离婚精神损害赔偿如何提出应当区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