凡作者、享有著作权的公民、法人等可申请文字作品版权登记,申请人可以直接到中国版权保护中心办理,或通过代理机构代为办理。准备登记所需材料:登记申请书,作品登记表,权利保证书,并附作品原件及复印件、说明书(说明创作构思、作品主要特点及内容等……
作品版权登记号查询有两个方式,分别是:第一种是在“中国版权保护中心”提出查询要求,并在获取查询结果。另一种是登录“中国版权保护中心”网站查询。
依据作品自愿登记办法的规定,作者可以自愿登记设计作品,但要出示身份证明和提供表明作品权利归属的证明材料。作品实行自愿登记。作品不论是否登记,作者或其他著作权人依法取得的著作权不受影响。
作品版权可以在省、自治区、直辖市版权局或者国家版权局申请登记。各省、自治区、直辖市版权局负责本辖区的作者或其他著作权人的作品登记工作。国家版权局负责外国以及台湾、香港和澳门地区的作者或其他著作权人的作品登记工作。
作品版权应具备以下条件:(一)必须属于创作,而不是抄袭;(二)必须属于文学、艺术和科学范围的创作;(三)必须有一定的表现形式;(四)能够固定于某种有体物上,并能复制使用。
影视作品版权登记需要的材料有:1、填写作品登记申请书、作品登记表、权利保证书各一份;2、个人作者申请版权登记的,还应提交身份证复印件;3、美术作品或摄影作品申请版权登记的,申请人除按上述情况提交有关材料外,还需提交作品照片二份。
版权登记应提交的材料有:按要求填写完整的作品著作权登记申请表;申请人的身份证明;权利归属证明;作品的样本;作品说明书;委托他人代为申请时,代理人应提交申请人的授权书;代理人的身份证明。
依据我国著作权法的规定,建筑作品著作权人如果想变更著作权的,可以将著作权转让给其他人,并且签订转让合同。权利转让合同包括下列主要内容:作品的名称;转让的权利种类、地域范围;转让价金;交付转让价金的日期和方式;违约责任。
作品著作权转让:已登记的作品著作权,可以受让人名义进行转让合同备案;没有登记的作品著作权,可直接以受让人名义进行转让合同备案。转让后,原版权所有者不再享有被转让的权利,受让人成为新的版权所有者;而在授权使用的情况下,版权仍归原版权所有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