离婚协议中的债权是是夫妻双方共同共有,并共同享有的的财产权利。离婚协议中的债务是指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夫妻双方或者其中一方为夫妻共同生活对第三人所负的债务。
离婚协议中的债权是是夫妻双方共同共有,并共同享有的的财产权利。离婚协议中的债务是指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夫妻双方或者其中一方为夫妻共同生活对第三人所负的债务。
离婚协议中的债权是是夫妻双方共同共有,并共同享有的的财产权利。离婚协议中的债务是指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夫妻双方或者其中一方为夫妻共同生活对第三人所负的债务。
所谓债务加入又称并存的债务承担,指原债务人并没有脱离原债务关系,而第三人又加入到原存的债务关系中,与债务人共同承担债务。债务加入的成立,必须具备如下条件:1、原债的关系必须有效成立。原债务如存在可撤销或者解除的原因,在撤销或者解除前,仍可以成立债务加入。2、原债务具有可转让性。如果法律规定或者当事人约定不得转让或者具有特定人身性质不能转让的债务,当事人不能协议转让,第三人也无法加入。3、第三人与原债务人分属不同的主体。司法实践中,作为不同主体的第三人与原债务人,往往存在某种密切的关系。如关联企业中母公司主动帮助子公司归还欠款及亲属关系中儿子主动帮助父亲归还欠款等。本案中,乐干公司的法定代表人雷某同时为天伟飞个人独资企业的投资人,但两者在法律上属于不同的民事主体。4、债务加入无须经过原债务人的同意。因为债务加入的行为并没有给债务人增添负担,所以不必经过原债务人的同意,但这种加入行为必须由债权人表示接受。
离婚时债权债务的问题,涉及到夫妻共同债权债务的定性、双方承担比例的确定、行使债权和履行债务的方式等。因此协议离婚时,建议在离婚协议书中明确每笔债权的债务人名字及债权数额、夫妻双方针对该笔债权的约定、债权相关证据材料如何交接等相关问题。
大部分人一般都只知道借了钱后会形成一种债权债务关系,其实不然,债权债务有很多方式形成,下面来详细为大家介绍什么是债权债务。债发生的原因在民法债编中主要可分为契约、无因管理、不当得利和侵权行为;债的消灭原因则有清偿、提存、抵销、免除等。
从合同是指必须以其他合同的存在为前提的合同,其自身不能独立存在。即债权债务合同是主合同,随主合同而设立的抵押、质押合同、定金合同等是从合同。主合同无效的,从合同无效。
离婚后原本属于夫妻共同债务的需要夫妻共同承担,属于夫或妻一方个人债务的则只能由其一方承担。离婚时,原为夫妻共同生活所负的债务,应当夫妻共同偿还。
其实不管是结婚还是离婚,双方的财产债务都可以由双方自行约定,分配处理问题,若是双方协商不成,按照法律规定处理。按照法律规定处理离婚的债权债务就需要具体区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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