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什么是合同的一般条件和特殊条件?

2021.09.23 合同纠纷 700人浏览举报
律师回答
合同的成立要件分为一般要件和特殊要件。一般要件有:1﹑订约主体存在双方或多方当事人;2﹑双方当事人订立合同必须是“依法”进行的;3﹑当事人必须就合同的主要条款协商一致;4﹑合同的成立应具备要约和承诺阶段。通常的合同具备一般生效要件时从成立时起生效,但有些特殊的合同在满足其特别生效要件时方得生效。那么特殊要件一般有:1、当事人约定的,如附条件生效的合同;2、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应当办理批准、登记等手续生效的,依照其规定办理才可生效等。
法律依据
技术合同认定规则第八条
报告编号:NO.202109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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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康

河北友高律师事务所

李康律师,专职律师擅长合同纠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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