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明专利侵权免责是指为生产经营目的使用、许诺销售或者销售不知道是未经专利权人许可而制造并售出的专利侵权产品,能证明该产品合法来源的,不承担赔偿责任。
法院判断发明专利是否侵权采用三步走:首先是确定被控侵权产品(含方法,以下均相同)的相应技术特征。其次是确定专利权的保护范围。最后是将经过分解后的权利要求所记载的必要技术特征与被控侵权产品的特征进行一一对应的比较。
按照权利人因被侵权所受到的实际损失确定;按照侵权人因侵权所获得的利益确定;参照该专利许可使用费的倍数合理确定;法院根据专利权的类型、侵权行为的性质和情节等因素,确定给予一万元以上一百万元以下的赔偿。
根据法律规定,起诉必须向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提起,否则人民法院将不予受理。专利侵权诉讼的管辖与其它民事诉讼的管辖一样,也包含级别管辖和地域管辖两个方面。
确定专利权的保护范围。确定被控侵权产品的相应技术特征。构成了专利侵权的三种情形:涉案技术方案的技术特征与专利的技术特征全部相同,则构成侵权;涉案技术方案的技术特征多于专利的技术特征,构成侵权;涉案技术方案的技术特征与专利的技术特征有相同的。
具体为以下侵权的行为,则认定侵权:未经许可制造专利产品的行为;故意使用发明或实用新型专利产品的行为;销售、许诺销售未经许可的专利产品的行为;使用专利方法以及使用、销售、许诺销售依照专利方法直接获得的产品的行为等。
发明专利被侵权的处理:《专利法》第六十条,未经专利权人许可,实施其专利,即侵犯其专利权,引起纠纷的,由当事人协商解决;不愿协商或者协商不成的,专利权人或者利害关系人可以向人民法院起诉,也可以请求管理专利工作的部门处理。
法院基本上采用的是分三步走的方法。即:1、确定被控侵权产品(含方法,以下均相同)的相应技术特征;2、确定专利权的保护范围;3、将经过分解后的权利要求所记载的必要技术特征与被控侵权产品的特征进行一一对应的比较。
未经专利权人许可,实施其专利,即侵犯其专利权,引起纠纷的,由当事人协商解决;不愿协商或者协商不成的,专利权人或者利害关系人可以向人民法院起诉,也可以请求管理专利工作的部门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