变更子女抚养权需要具备以下这些条件:(一)与子女共同生活的一方因患严重疾病或者因伤残无力继续抚养子女;(二)与子女共同生活的一方不尽抚养义务或有虐待子女行为,或者其与子女共同生活对子女身心健康确有不利影响等。
1、与子女共同生活的一方因患严重疾病或因伤残无力继续抚养。2、与子女共同生活的一方不尽抚养义务或有虐待子女行为,或其与子女共同生活对子女身心健康确有不利影响的。3、十周岁以上未成年子女,愿随另一方生活,该方又有抚养能力的。4、其他。
1、与子女共同生活的一方因患严重疾病或因伤残无力继续抚养。2、与子女共同生活的一方不尽抚养义务或有虐待子女行为,或其与子女共同生活对子女身心健康确有不利影响的。3、十周岁以上未成年子女,愿随另一方生活,该方又有抚养能力的。4、其他。
夫妻离婚后的任何时间内,一方或双方的情况或抚养能力发生较大变化,均可提出变更子女抚养权的要求。变更子女抚养权一般先由双方协商确定,如协议不成,可通过诉讼请求人民法院判决变更。
双方均可提出变更子女抚养权的要求。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1)与子女共同生活的一方因患严重疾病或因伤残无力继续抚养子女的;(2)与子女共同生活的一方不尽抚养义务或有虐待子女行为,或其与子女共同生活对子女身心健康确有不利影响的。
证明自己更适合抚养子女:工资收入、教育程度优于对方的,可收集工资表、纳税证明、学位证书等证据;子女随自己生活时间较长,或者由自己的父母照顾更多的,可以由居委会开具证明等予以证明;居住环境优良、就学条件便利的,可提供相关证明等等。
夫妻离婚后的任何时间内,一方或双方的情况或抚养能力发生较大变化,均可提出变更子女抚养权的要求。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与子女共同生活的一方因患严重疾病或因伤残无力继续抚养子女的等。
1、与子女共同生活的一方因患严重疾病或因伤残无力继续抚养。2、与子女共同生活的一方不尽抚养义务或有虐待子女行为,或其与子女共同生活对子女身心健康确有不利影响的。3、十周岁以上未成年子女,愿随另一方生活,该方又有抚养能力的。4、其他。
变更抚养权会得到法院的支持的情况有:1、与子女共同生活的一方因患严重疾病或因伤残无力继续抚养子女的;2、与子女共同生活的一方不尽抚养义务或有虐待子女行为,或其与子女共同生活对子女身心健康确有不利影响的。《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婚姻家庭编的解释(一)》第五十六条规定,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父母一方要求变更子女抚养关系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一)与子女共同生活的一方因患严重疾病或者因伤残无力继续抚养子女;(二)与子女共同生活的一方不尽抚养义务或有虐待子女行为,或者其与子女共同生活对子女身心健康确有不利影响;(三)已满八周岁的子女,愿随另一方生活,该方又有抚养能力;(四)有其他正当理由需要变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