精选解答
您的位置:首页 > 精选解答 > 刑事辩护 > 什么标准下变造金融票证罪才立案?

什么标准下变造金融票证罪才立案?

2021.10.17 刑事辩护 986人浏览举报
律师回答
伪造、变造金融票证,涉嫌下列情形之一的,应予立案追诉:
(一)伪造、变造汇票、本票、支票,或者伪造、变造委托收款凭证、汇款凭证、银行存单等其他银行结算凭证,或者伪造、变造信用证或者附随的单据、文件,总面额在一万元以上或者数量在十张以上的;
(二)伪造信用卡一张以上,或者伪造空白信用卡十张以上的。
法律依据
《最高人民检察院公安部关于公安机关管辖的刑事案件立案追诉标准的规定(二)》第二十九条
报告编号:NO.20211017*****

【问题分析】您好,您所提出的是关于 ***** 的问题...... ,【解决方案】***** 【具体操作】*****

查看完整报告

*版权声明:华律网对精选解答模式享有独家版权,未经许可不得以任何形式复制、转载。

秦江华

北京市金台(廊坊)律师事务所

秦江华律师,专职律师擅长交通事故

  • 53856

    精选解答
  • 63734879

    阅读量
咨询律师
相关文书下载 查看更多
  • 伪造、变造金融票证罪怎么量刑
    伪造、变造金融票证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二万元以上二十万元以下罚金;情节严重的,处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五万元以上五十万元以下罚金;情节特别严重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五万元以上五十万元以下罚金或者没收财产: (一)伪造、变造汇票、本票、支票的; (二)伪造、变造委托收款凭证、汇款凭证、银行存单等其他银行结算凭证的; (三)伪造、变造信用证或者附随的单据、文件的; (四)伪造信用卡的。
  • 伪造、变造银行金融票证罪怎么量刑
    复制他人信用卡、将他人信用卡信息资料写入磁条介质、芯片或者以其他方法伪造信用卡一张以上的,应当认定为刑法第一百七十七条第一款第四项规定的“伪造信用卡”,以伪造金融票证罪定罪处罚。   伪造空白信用卡十张以上的,应当认定为刑法第一百七十七条第一款第四项规定的“伪造信用卡”,以伪造金融票证罪定罪处罚。   伪造信用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认定为刑法第一百七十七条规定的“情节严重”:   (一)伪造信用卡五张以上不满二十五张的;   (二)伪造的信用卡内存款余额、透支额度单独或者合计数额在二十万元以上不满一百万元的;   (三)伪造空白信用卡五十张以上不满二百五十张的;   (四)其他情节严重的情形。   伪造信用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认定为刑法第一百七十七条规定的“情节特别严重”:   (一)伪造信用卡二十五张以上的;   (二)伪造的信用卡内存款余额、透支额度单独或者合计数额在一百万元以上的;   (三)伪造空白信用卡二百五十张以上的;   (四)其他情节特别严重的情形。   本条所称“信用卡内存款余额、透支额度”,以信用卡被伪造后发卡行记录的最高存款余额、可透支额度计算
  • 涉嫌骗取贷款 票据承兑 金融票证罪 现在已经去了指定居所监视居住
    办案机关是在伊川吗,被害人是某农商银行吗
  • 拒执罪法院已报公安立案,怎样才知道立案后情况。
    可以委托律师介入处理,了解相关情况
  • 涉嫌伪造变造买卖公家机关公文证件印章罪的
    可以委托律师参与处理
分享到
微博
QQ空间
微信
快速咨询在线专业律师 3分钟快速回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