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谁可以做婚姻无效的申请人

2024.04.24 婚姻家庭 367人浏览举报
解析
婚姻关系当事人或者利害关系人。婚姻关系当事人及利害关系人可以做婚姻无效的申请人。有以下情形之一的,法院应当宣告婚姻无效:1、重婚;2、有禁止结婚的亲属关系;3、未到法定婚龄。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千零五十一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婚姻无效:
(一)重婚;
(二)有禁止结婚的亲属关系;
(三)未到法定婚龄。
报告编号:NO.2024042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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刘云海

广东卓建律师事务所

刘云海律师,专职律师擅长婚姻家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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