受教育者享有下列权利:(一)参加教育教学计划安排的各种活动,使用教育教学设施、设备、图书资料;(二)按照国家有关规定获得奖学金、贷学金、助学金;(三)在学业成绩和品行上获得公正评价,完成规定的学业后获得相应的学业证书、学位证书等。
受教育权的主要内容包括一是公民均有上学接受教育的权利;二是国家提供教育设施,培养教师,为公民受教育创造必要机会和物质条件。如某一个人没有受教育的机会,无法上学,他就丧失了受教育权;如果缺乏教育的物质保障或法律保障,公民的受教育权也可能落空。
我国宪法规定受教育是公民的权利也是公民的义务。 国家发展社会主义的教育事业,提高全国人民的科学文化水平。国家举办各种学校,普及初等义务教育,发展中等教育、职业教育和高等教育,并且发展学前教育。
教育法规定受教育权的法律救济途径包括申诉、 调解、 仲裁、 复议和诉讼。受教育权是一项有关公民生存和全面发展的基本权利, 宪法和法律应当保障其救济的渠道畅通无阻。
缓刑期间的矫正主要就是在社区工作人员的主持下加强对社区服刑人员的思想、法制教育,社会公德教育,矫正其不良的心理和行为,加强对社区服刑人员的管理和监督。除此之外,缓刑矫正期间还会帮助社区服刑人员解决就业,生活,法律心理等方面遇到的一些问题。
个人所得税子女教育扣除起始时间:子女教育扣除主要包括“学前教育”和“学历教育”:学前教育:年满3岁至小学入学前;学历教育:义务教育、高中阶段教育(普通高中、中等职业、技工教育)、高等教育;学历教育阶段可享受子女教育专项附加扣除的时间。
依据我国相关法律的规定,侵权责任法保护公民的民事权利,而受教育权是公民的民事权利之一,是受侵权责任法保护的。《中华人民共和国侵权责任法》规定,民事权益,包括生命权、所有权、用益物权、商标专用权、发现权、股权、继承权等人身、财产权益。
《老年人权益保障法》第七十条规定,老年人有继续受教育的权利。国家发展老年教育,把老年教育纳入终身教育体系,鼓励社会办好各类老年学校。各级人民政府对老年教育应当加强领导,统一规划,加大投入。
残疾人具有接受普通教育的能力的,可以在普通教育机构接受教育,普通教育机构要为其学习提供便利和帮助。《义务教育法》规定,普通学校应当接收具有接受普通教育能力的残疾适龄儿童、少年随班就读,并为其学习、康复提供帮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