治安拘留是行政处罚之一,也称为行政拘留。行政拘留是指公安机关对于违反了行政法律规范的公民,所作出的在短期内限制其人身自由的一种处罚措施。那么什么情况下可以治安拘留下面为您具体介绍。
不一定,符合下列规定的,可以保释:1、可能被判处管制、拘役或者独立适用附加刑。也就是说,犯罪嫌疑人,被告的刑罚较轻,不需要逮捕,但可能逃避调查、起诉、审判等妨碍诉讼顺利进行的,应当采取保释等待审判。2、可以判处有期徒刑以上,保释等待审判不造成社会危险。也就是说,犯罪嫌疑人,被告犯罪较重,但在保释等待审判中不造成社会危险,不需要逮捕的,应当采取保释等待审判。3、应当逮捕,但患有严重疾病,不应当拘留,如因疾病、生活不能照顾自己,可以保释等待审判。4、应当依法逮捕,但怀孕或者哺乳婴儿。在这种情况下,在逮捕前发现的,不能决定逮捕;逮捕后发现的,应当改变强制措施,改用保释等待审判的方法。5、依法拘留的犯罪嫌疑人,审判期间没有足够的证据,但在第一审判期间不能被拘留。
不一定,符合以下规定的可以保释:1、可能判处管制、拘役或者独立适用附加刑的。即犯罪嫌疑人,被告人罪刑较轻,没有必要逮捕,但有可能逃避侦查、起诉和审判及其他妨碍诉讼顺利进行的,应当采用取保候审。2、可能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采取取保候审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的。即犯罪嫌疑人,被告人罪行较重,但在采取取保候审时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且没有逮捕必要时,应当采用取保候审。3、应当逮捕,但患有严重疾病,不宜羁押的,诸如因患病,生活不能自理的,可以取保候审。4、依法应当逮捕,但正在怀孕或者哺乳自己婴儿的。具有此种情形,在逮捕前发现的,就不能决定逮捕;在逮捕后发现的,则应变更强制措施,改用取保候审方法。5、对已被依法拘留的犯罪嫌疑人,经过讯问、审查,认为需要逮捕但证据不足的。这是指就被拘留人可能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但缺乏证明其有犯罪事实的足够证据,在拘留的法定期限内不能收集到相应证据,而需继续收集证据的情形。6、已被逮捕羁押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在法定的侦查、起诉、一审、二审的办案期限内不能结案,采用取保候审方法没有社会危险性的。
被处罚人不服行政拘留处罚决定,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的,可以向公安机关提出暂缓执行行政拘留的申请。公安机关认为暂缓执行行政拘留不致发生社会危险的,由被处罚人或者其近亲属提出符合本法第一百零八条规定条件的担保人等等。
治安拘留不可以进行保释,但不服治安拘留的,可以进行暂缓执行。法律规定,被处罚人不服行政拘留处罚决定,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的,可以向公安机关提出暂缓执行行政拘留的申请。保释适用于刑事案件,对治安拘留是不适用的。
满足保释条件的就可以保释,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可以取保候审:(一)可能判处管制、拘役或者独立适用附加刑的;(二)可能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采取取保候审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的;(三)患有严重疾病、生活不能自理,怀孕或者正在哺乳自己婴儿的妇女,采取取保候审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的;(四)羁押期限届满,案件尚未办结,需要采取取保候审的。
行政治安拘留不能保释,保释即取保候审,取保候审只适用于刑事案件。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和公安机关根据案件情况,对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可以拘传、取保候审或者监视居住。
治安拘留一般时间较短,其期限为1日以上,15日以下。多个违法行为合并处罚最长也就20天。即使认为处罚有误,申请救济也不会停止处罚的执行,所以一般来说是不能保释的。
根据治安管理处罚法的规定,治安拘留是可以进行保释的。如果治安拘留的被处罚人不服该处罚决定,那么可以向公安机关提出暂缓执行治安拘留的申请,若公安机关认为暂缓执行治安拘留不会导致发生社会危险的,只要被处罚人或者其近亲属提出符合条件的担保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