没有任何规定当事人在离婚后,办理二婚登记的时候,必须携带离婚证。但是,根据相关法律的规定,办理结婚登记的内地居民应当出具下列证件和证明材料:本人的户口簿、身份证;本人无配偶以及与对方当事人没有直系血亲和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的签字声明。
1、需要,但是不需要两次的,只需要出示第二次的离婚证就可以,因为第一次离婚证在复婚或再婚时已经被民政局收回了。2、离婚的人再结婚的需要带双方身份证、户口簿、离婚证到当地民政局办理结婚手续。
1、需要,但是不需要两次的,只需要出示第二次的离婚证就可以,因为第一次离婚证在复婚或再婚时已经被民政局收回了。2、离婚的人再结婚的需要带双方身份证、户口簿、离婚证到当地民政局办理结婚手续。通常,如果男女双方原系夫妻关系,通过民政局离婚登记后现想复婚(再婚)的,则到婚姻登记机关履行结婚(复婚)登记时,婚姻登记机关会收回双方的离婚证再发给结婚证。
1、需要,但是不需要两次的,只需要出示第二次的离婚证就可以,因为第一次离婚证在复婚或再婚时已经被民政局收回了。2、离婚的人再结婚的需要带双方身份证、户口簿、离婚证到当地民政局办理结婚手续。通常,如果男女双方原系夫妻关系,通过民政局离婚登记后现想复婚(再婚)的,则到婚姻登记机关履行结婚(复婚)登记时,婚姻登记机关会收回双方的离婚证再发给结婚证。
三婚登记要带离婚证,办理结婚登记的内地居民应当出具下列证件和证明材料:(一)本人的户口簿、身份证。(二)本人无配偶以及与对方当事人没有直系血亲和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的签字声明。
没有任何规定当事人在离婚后,办理再婚登记的时候,必须携带离婚证。但是法律有规定,办理结婚登记的内地居民应当出具下列证件和证明材料:(一)本人的户口簿、身份证;(二)本人无配偶以及与对方当事人没有直系血亲和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的签字声明。
1、如果前一段婚姻是协议离婚的,则二婚登记的时候需要带离婚证;如果不是协议离婚是诉讼离婚的,则不需要带离婚证,需要带法院判决离婚的判决书或者调解书。2、二婚结婚登记的还需要带双方的户口本、身份证;本人无配偶以及与对方当事人没有直系血亲和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的签字声明。3、《民法典》第一千零四十九条的规定,要求结婚的男女双方应当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结婚登记。符合本法规定的,予以登记,发给结婚证。完成结婚登记,即确立婚姻关系。未办理结婚登记的,应当补办登记。
对于离婚再婚的当事人,需提供离婚证、离婚证明或法院的离婚判决书。对于配偶死亡再婚的当事人,如果已经销户,可以和初婚一样去办理结婚登记;如果配偶户口还没有注销的,那么你需要带上死亡证明、火化证明等相关证明去当地派出所办理户口注销手续。
《婚姻登记条例》规定,办理离婚登记的内地居民应当出具下列证件和证明材料:(一)本人的户口簿、身份证。(二)本人的结婚证。(三)双方当事人共同签署的离婚协议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