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工程结算。施工单位在解除合同后,仍享有按约向发包人结算工程款的权力。2、损失赔偿。因发包方违约导致合同解除的,发包人应赔偿因此而给施工单位造成的损失。3、建设施工合同解除后,施工单位还应妥善做好已完工程和已购材料、设备的保护和移交工作。
合同解除后,尚未履行的,终止履行;已经履行的,根据履行情况和合同性质,当事人可以请求恢复原状或者采取其他补救措施,并有权请求赔偿损失。合同因违约解除的,解除权人可以请求违约方承担违约责任,但是当事人另有约定的除外。
建设工程施工合同解除后需要对以下事项进行处理:1、工程结算:施工单位在解除合同后,仍然享有按约向发包人结算工程款的权力;2、损失赔偿。依照规定,因发包方违约导致合同解除的,发包人应赔偿因此而给施工单位造成的损失。3、其它善后工作。
黑白合同并非是一个具体的合同,而是人们在处理合同时两种不同做法的称谓。在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当中,建设单位与实际的承包单位会签订一个备案合同。往往建设单位为了压低工程款或者降低税金等各方面考虑在备案合同以外与施工单位再另行签订一个合同,也就是实际履行的合同,备案的合同称为白合同,与备案合同不一致,另行签订的施工合同就是所谓的黑合同。无论是签订的黑合同还是白合同,如果双方当事人都能忠实履行合同中的权利义务,就会相安无事。问题是如果双方对合同的履行产生了争议,一方以备案的对自己有利的合同来主张权益,另一方以未备案合同来主张权益。
合同解除后的处理根据相关法律规定,合同解除后,尚未履行的,终止履行;已经履行的,根据履行情况和合同性质,当事人可以要求恢复原状、采取其他补救措施,并有权要求赔偿损失。
合同解除后,尚未履行的,终止履行;已经履行的,根据履行情况和合同性质,当事人可以请求恢复原状或者采取其他补救措施,并有权请求赔偿损失。合同因违约解除的,解除权人可以请求违约方承担违约责任,但是当事人另有约定的除外。
可以先口头劝告、警告,如果对方还是不给于处理的话则可以及时报警处理。阻碍施工队施工、讨要赔偿、闹事是违法的。依法应追究治安行政责任,情节严重的,还会构成犯罪,依法要追究刑事责任和民事赔偿的责任。
第一是和解,当事人在尊重双方利益的基础上,就争议的事项协商一致达成和解协议,从而解决纠纷。第二是调解,双方在人民调解委员会的主持下,通过运用说服教育等方法来解决当事人之间的合同纠纷。第三是仲裁和诉讼。
建筑工程施工合同解除应当双方协商一致解除。或者在以下条件可以解除合同:(一)因不可抗力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二)在履行期限届满之前,当事人一方明确表示或者以自己的行为表明不履行主要债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