精选解答
您的位置:首页 > 精选解答 > 婚姻家庭 > 双方自愿离婚的程序怎么走

双方自愿离婚的程序怎么走

2022.12.05 婚姻家庭 2466人浏览举报
律师回答
离婚可以协议离婚,也可以诉讼离婚,如果双方都同意离婚,这种情况可以选择协议离婚。因为协议离婚要简单方便很多。协议离婚需要先准备好以下材料:1、离婚协议书,离婚协议书需要明确约定孩子的抚养权以及抚养费问题、夫妻共同财产的处分问题。2、双方的户口本、身份证、结婚证。3、双方近期免冠照片。以上材料准备完毕后,双方持上述材料一起到办理结婚登记的民政局办理离婚登记,填写相关材料,办理协议离婚。
法律依据
《婚姻登记条例》第十条
报告编号:NO.20221205*****

【问题分析】您好,您所提出的是关于 ***** 的问题...... ,【解决方案】***** 【具体操作】*****

查看完整报告

*版权声明:华律网对精选解答模式享有独家版权,未经许可不得以任何形式复制、转载。
  • 双方协议离婚程序怎么走

    《婚姻登记条例》规定,内地居民自愿离婚的,男女双方应当共同到一方当事人常住户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记机关办理离婚登记。办理离婚登记的内地居民应当出具本人的户口簿、身份证、结婚证、双方当事人共同签署的离婚协议书。

    赵彪律师 2019.08.23 1201人看过
  • 自愿离婚怎么走流程

    夫妻自愿离婚流程包括:签订书面离婚协议,并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离婚登记。离婚协议应当载明双方自愿离婚的意思表示和对子女抚养、财产以及债务处理等事项协商一致的意见。

    赵彪律师 2023.05.26 400人看过
  • 协议离婚程序怎么走

    当事人协议离婚时必须双方亲自到一方户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离婚登记,不得委托他人代理。否则,婚姻登记机关不予受理。婚姻登记管理机关经过审查后,对符合相关规定的离婚申请,予以登记并发给《离婚证》,注销《结婚证》。

    顾斌律师 2018.10.26 1425人看过
  • 协议离婚的程序怎么走

    协议离婚程序如下:1、双方就财产分割、子女抚养等问题达成一致,并以书面形式写成离婚协议书。2、双方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登记。3、经过三十日的离婚冷静期没有撤回申请的,经婚姻登记机关查明为自愿离婚的,发给离婚证。

    顾斌律师 2022.10.27 273人看过
  • 离婚程序是怎么走的

    诉讼离婚的办理手续:夫妻双方因离婚达不成协议,一方坚持离婚的,可向人民法院诉讼离婚。诉讼离婚手续办理流程:1、起诉;2、立案庭受理,符合立案条件的,给予立案;3、开庭;4、签收法院判决书。

    赵彪律师 2019.09.24 1169人看过
  • 离婚程序怎么走

    写离婚起诉状,在开头写明被告和原告的基本情况,具体是指姓名、性别、出生年月、民族和住所地;写明诉讼请求,书写事实与理由,概括一下双方何时结婚、何时生子,因何原因离婚等情况。具状人的姓名和日期。准备诉讼需要的证据。

    赵彪律师 2019.08.20 3351人看过
  • 离婚走法院程序怎么走?

    夫妻一方通过诉讼方式离婚的,作为原告一方,一般应先向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或经常居住地人民法院提交起诉状及其副本、相关的证据材料。起诉状应具备双方当事人的身份信息、具体的诉讼请求、事实和理由等内容。

    何长江律师 2019.08.21 1337人看过
  • 双方自愿离婚程序办理

    男女双方协商好财产怎么分割、孩子的相关问题等,带上双方的带上结婚证、户口薄、身份证、离婚协议书、照片这些材料,去双方任意一方的户口所在地的民政局就可以办理离婚手续,这也是速度最快的一种离婚方式。

    顾斌律师 2019.08.05 1187人看过
  • 双方自愿离婚的法律程序是如何

    双方自愿离婚的法律程序是:1、诉讼离婚的法律程序是起诉、梳理、调解、审理、裁判、执行等;2、协议离婚的法律程序是订立离婚协议、申请离婚登记、审查申请材料、经过三十天冷静期、准予离婚等。

    赵彪律师 2023.03.08 211人看过

赵彪

河北世纪方舟律师事务所

赵彪律师,专职律师擅长婚姻家庭

  • 27698

    精选解答
  • 28329391

    阅读量
咨询律师
相关文书下载 查看更多
  • 双方自愿协议离婚的程序
    双方自愿协议离婚的程序双方自愿协议离婚的程序根据《婚姻法》第31条和《婚姻登记办法》的规定,男女双方自愿离婚的程序是依法办理离婚登记。离婚登记是夫妻双方自愿离婚的必须程序。它是由婚姻登记机关依照行政程序办理的。办理离婚登记的机关,在农村是乡
  • 双方自愿协议离婚的程序
    根据《婚姻法》第31条和《婚姻登记办法》的规定,男女双方自愿离婚的程序是依法办理离婚登记。离婚登记是夫妻双方自愿离婚的必须程序。它是由婚姻登记机关依照行政程序办理的。
  • 双方自愿协议离婚的程序
    离婚通常分为协议离婚和诉讼离婚两种方式,协议离婚是指双方自愿达成共识,就财产分割,孩子抚养问题,债务问题都已协商完毕。而诉讼离婚是离婚中最麻烦的一种方法,法院也会对双方作出一定的调解,希望通过调解来达成共识,今天华律网的小编就为大家介绍一下
  • 双方自愿离婚的法律程序
    根据《婚姻法》第31条和《婚姻登记办法》的规定,男女双方自愿离婚的程序是依法办理离婚登记。离婚登记是夫妻双方自愿离婚的必须程序。它是由婚姻登记机关依照行政程序办理的。下面由离婚华律网咨询频道以及法律咨询离婚栏目集体收集整理资料后详细介绍双方
  • 双方自愿协议离婚程序有哪些
    双方亲自到一方户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离婚登记并提交相关证件;婚姻登记管理机关的工作人员进行审查;婚姻登记管理机关对符合规定的离婚申请,予以登记,并在离婚冷静期过后发给离婚证。关于双方自愿协议离婚程序有哪些的问题,下面华律网小编为您进行详细解答。
  • 双方自愿离婚程序怎么走
    (七)周围邻居、朋友的证言:婚外情的取证方式要注意,无论是你自己亲自取证,还是请其他人帮你取证,必须要注意的是,都不能侵犯个人权利,否则,法院将不会采信。
  • 双方自愿离婚,走什么程序
    民政局提出离婚申请,等待一个月后再去办理离婚。离婚前签订离婚协议,对夫妻共同财产及债权债务进行约定,孩子抚养权归属以及抚养费进行约定;
  • 双方想自愿离婚的程序
    您好,双方自愿离婚可以协议对财产孩子进行协议,然后到民政申请办理离婚,一个月后同时到民政局办理离婚手续。根据我国民法典规定夫妻双方自愿离婚的,应当签订书面离婚协议,并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离婚登记。离婚协议应当载明双方自愿离婚的意思表示和对子女抚养、财产以及债务处理等事项协商一致的意见。自婚姻登记机关收到离婚登记申请之日起三十日内,任何一方不愿意离婚的,可以向婚姻登记机关撤回离婚登记申请。前款规定期限届满后三十日内,双方应当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发给离婚证;未申请的,视为撤回离婚登记申请。婚姻登记机关查明双方确实是自愿离婚,并已经对子女抚养、财产以及债务处理等事项协商一致的,予以登记,发给离婚证。我们德和衡婚姻家事团队专业处理此类离婚纠纷,有需要您可以来详细咨询。
  • 双方自愿被家长看见了走法律程序男方会判刑
    主要看是否满十四周岁
  • 我们双方自愿离婚可以走法院吗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九条【诉讼离婚】夫妻一方要求离婚的,可以由有关组织进行调节或者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应当进行调节;如果感情已经破裂,调节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有下列情形之一,调节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一)重婚或者与他人同居的;(二)实施家庭暴力或者虐待、遗弃家庭成员;(三)有赌博、吸毒等恶习屡教不改;(四)因感情不和分居满二年;(五)、其他导致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 一方被宣告失踪,另一方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经人民法院判决不准离婚后,双方又分居满一年,一方再次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 第一千零八十七条【离婚时夫妻共同财产的处理】离婚时,夫妻的共同财产由双方协议处理;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根据财产的具体情况,按照照顾子女、女方和无过错方权益的原则判决的。对夫或者妻在家庭土地承包经营中的享有的权益等,应当依法予以保护。第一千零八十八条【离婚经济补偿】夫妻一方因抚育子女、照料老人、协助另外一方工作等负担较多义务的,离婚时有权向另外一方请求补偿,另外一方应当给予补偿。具体办法由双方协商;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判决的。第一千零八十九条【离婚时夫妻共同债务清偿】离婚时,夫妻共同债务应当共同偿还。共同拆产不足清偿或者财务归各自所有的,有双方协商清偿;协商不成的,由人民法院判决。第一千零九十一条【离婚损害赔偿】有下列情形之一,导致离婚的,无过错方有权请求损害赔偿:(一)重婚;(二)、与他人同居;(三)、实施家庭暴力;(四)虐待、遗弃家庭成员;(五)有其他重大过错。第一千零九十二条【一方侵害夫妻共同财产的法律后果】夫妻一方藏匿、转移、变卖、毁损、挥霍夫妻共同财产的,在离婚分割夫妻共同财产时,对该方可以少分或者不分。离婚后,另一方发现有上述行为的,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请求再次分割夫妻共同财产。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婚姻家事编的解释(一)第四十四条 离婚案件涉及未成年子女抚养的,对不满两周岁的子女,按照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四条第三款规定的原则处理。母亲有下列情形之一,父亲请求直接抚养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一)患有久治不愈的传染病或者其他严重疾病,子女不宜与其共同生活;(二)有抚养条件不尽抚养义务,而父亲要求子女随其生活;(三)、因其他原因、子女确不宜随母亲生活。 第四十五条 父母双方协商不满两周岁子女由父亲直接抚养,并对子女健康成长无不利影响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 第四十六条 对已满两周岁的两周岁的未成年子女,父母均要求直接抚养,一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优先考虑:(一)已做绝育手术或者因其其他原因丧失生育能力;(二)子女随其生活时间较长,改变生活环境对子女健康成长明显不利; (三)无其他子女,而另一方有其他子女;(四)子女随其生活,对子女成长有利,而另外一方患有久治不愈的传染病或者其他严重疾病,或者其他不利于子女身心健康的情形,不宜与子女共同生活。第四十七条 父母抚养子女的条件基本相同,双方均要求直接抚养子女,但子女单独随祖父母或者外祖父母共同生活多年,且祖父母或者外祖父母要求并且有能力帮助子女照顾孙子女或者外孙子女的,可以最为父亲或者母亲直接抚养子女的优先条件予以考虑。
分享到
微博
QQ空间
微信
快速咨询在线专业律师 3分钟快速回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