居民身份证丢失、被盗的群众,可持居民户口簿到常住户口所在地公安机关申报挂失并办理补领手续。离开常住户口所在地的,可到就近的户籍派出所或户政办证大厅申报挂失。
身份证可以挂失,挂失后到公安机关补办即可,我国法律规定,公民申请领取、换领、补领居民身份证,公安机关应当按照规定及时予以办理。公安机关应当自公民提交《居民身份证申领登记表》之日起六十日内发放居民身份证。
本人到居住地公安机关居民身份证异地受理点申请,填写《居民身份证异地受理登记表》,缴纳证件工本费。其中,申请换领的交验居民身份证,申请补领的交验居民户口簿或居住证等步骤。
公民居民身份证丢失、被盗的,可持居民户口簿到常住户口所在地公安机关申报挂失并办理补领手续;离开常住户口所在地的,可到就近的户籍派出所或者户政大厅申报挂失。符合居民身份证异地受理条件的,可在异地受理点办理补领手续。
可以直接去派出所户籍室挂失。申请补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居民身份证法》第十二条 公民申请领取、换领、补领居民身份证,公安机关应当按照规定及时予以办理。
目前是不行的,身份证丢失应当立即到公安机关报失,一般我们需要到管辖我们工作单位的派出所报失,然后打电话或写信到家里,请家人代为到家乡的乡镇派出所报失。
身份证是不能在网上挂失的,可以参考的办法如下:如果身份证丢失,居民应该及时到当地公安机关说明情况,并申请补领。补领新身份证后,原证就自动成为无效证件,即使再找回原来的证件,那么持有人也不可以使用这张证件处理业务,因为这张证件已经无效。
目前公安机关并没有强制规定居民在身份证丢失后要进行挂失,身份证丢失后,本人应尽快携带户口簿到户籍所在地的公安分局户政大厅,进行丢失补证的申报;民警对户口簿、本人、电脑户籍上的信息核对后,对当事人进行信息采集和证件办理。
根据《身份证法》的规定。公民丢失居民身份证后应当向常住户口所在地派出所申报丢失补领。公民办理丢失补领证件的行为本身就告知了公安机关证件丢失的事实,不需要再办理挂失和登报声明,也没有相关法律规定公民丢失居民身份证后必须这么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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