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我国公积金相关政策规定,市民想要办理商转公贷款,应具备以下条件。1.在当地正常缴纳住房公积金。2.转贷业务只接受原住房贷人或借款人或配偶的申请。3.申请人需向银行确定,其购房贷款尚未结清,同时向银行提出提前结清贷款的申请。
商转公贷款目前有两种办理方式,一种是先还后贷方式,另一种是以贷冲贷方式。先还后贷方式是指已办理商贷的职工向中心申请商转公贷款,经中心同意后,职工以自筹资金还清商贷并办理担保手续后,中心再发放商转公贷款。
1、住房公积金贷款可以转为商业贷款。只要携带相关材料带贷款银行,签订使用住房公积金归还住房贷款委托书后,银行就会按照委托要求,定期从公积金账户中扣款,用于归还商业贷款。住房公积金的存、贷利率由中国人民银行提出,经征求国务院建设行政主管部门的意见后,报国务院批准。2、住房公积金应当用于职工购买、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挪作他用。
要携带个人住房公积金账号或身份证号到单位所属辖区的住房公积金管理部或分中心进行初审,确认可贷额度和期限。然后准备以下贷款所需资料:借款人身份证、户口簿首页及内页(原件、复印件)。
与自己的房贷客户经理进行联系,告知对方自己想要办理商业贷款转公积金贷款。需要携带自己以及配偶的身份证、结婚证或单身证、户口簿、房贷合同等,到贷款银行提交资料,并等待审核,签订合同。
申请“商贷转公积金贷款”,借款人应同时符合下列条件:1、符合我市住房公积金贷款申请条件;2、借款人必须是原住房贷款的借款人或配偶(需为买受人);3、原商业性购房贷款未结清且银行同意借款人提前结清贷款等。
首先,借款人需到原商贷银行咨询,看自己是否符合转贷条件;如果符合转贷条件,银行工作人员会指导借款人正确填写《个人住房公积金转贷资料夹》。接着转贷的相关资料交给工作人员进行审核。
购房人连续足额正常缴纳公积金的情况下,个人住房商业贷款没有还清,签订公积金委托逐月提取还商贷协议后,每个月都有一定金额的公积金自动划扣归还商业贷款。
可以,职工购买自住商品房(包括经济适用房),在符合相关条件下可以提取公积金账户内的存储余额,提取时只能一次性提取有效文件批准当月(含)前的余额,且不得超过购房费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