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省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里规定,提倡一对夫妻生育两个子女。不符合法律、法规规定多生育子女的,属于超生。对不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生育子女的,应当按规定征收社会抚养费。
第三次修订山东省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的时间是2016年1月22日。《山东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修改〈山东省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的决定》已由山东省第十二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八次会议于2016年1月22日通过。本决定自公布之日施行。
自领证之月起至独生子女十六周岁止,每月给予不低于10元的独生子女父母奖励费;独生子女父母属国家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或者企业职工的,退休时由各自所在单位给予不低于1000元的一次性奖励;安排就业、组织劳务输出时,应当在同等条件下优先安排。
正常产假98天:晚育增加产假30天;多胞胎生育的,每多生育一个婴儿,增加产假15天;难产增加产假15天;怀孕4个月以上流产或引产的,产假为42天,怀孕4个月以下流产的,产假为15天,其中患宫外孕的,产假为30天。
将第十六条修改为:提倡一对夫妻生育两个子女。不符合法律、法规规定多生育子女的,属于超生。将第二十一条改为两条,作为第二十条、第二十一条,修改为:第二十条 夫妻一方为本自治区户籍,另一方为其他省户籍的,其再生育按照有利于当事人的原则适用。
计划生育证明是国家规定的,能够记载公民婚姻、生育、节育等情况的凭证。计划生育证明需要到办证人户籍所在地的乡镇、街道计划生育部门提供材料,计划生育证明有相关的格式要求。
不符合人口与计划生育法第十八条的规定生育子女的公民,应当依照本办法的规定缴纳社会抚养费。社会抚养费的征收标准,分别以当地城镇居民年人均可支配收入和农村居民年人均纯收入为计征的参考基本标准。
山东省男女双方晚婚的,除国家规定的婚假外,增加婚假十四日。女方晚育的,除国家规定的产假外,增加产假六十日,并给男方护理假七日。增加的婚假、产假、护理假,视为出勤,工资照发,福利待遇不变。
北京最新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是2016年3月24日北京市第十四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六次会议通过的《北京市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修正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