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参保人员跨省流动前,参保人员携带身份证,养老保险手册、医疗保险证卡、《参保职工跨省流动社会保险关系转移申请表》等有关材料至先到原参保地社保机构申请开具《基本养老保险参保缴费凭证》,原参保地社保机构与参保单位或参保人员核对缴费信息后,……
1、参保人员返回户籍所在地,指省、自治区、直辖市就业参保的,户籍所在地的相关社保经办机构应为其及时办理转移接续手续。2、参保人员未返回户籍所在地就业参保的,由新参保地的社保经办机构为其及时办理转移接续手续。
1、发凭证。当要离开这个城市,且肯定不会再回到这个城市就业的时候,可以到当地社保经办机构领取一张参保凭证。凭证主要记录三项关键的信息:一是在当地参保的起始时间;二是实际缴费的月数;三是在本地参保期间个人账户的全部存储额是多少。2、打电话等。
深圳养老保险单位办理和个人办理材料是不同的,因此市民需根据自身需求准备好所需材料。单位办理:1、单位持工商执照正本、副本、组织机构代码证、集体委托存档协议书及其它复印件各一份。
参保人填报《转入市基本养老保险个人帐(专)户转移申报表》(转入单位须盖单位公章)连同《个人帐户转移表》及个人缴费记录交业务管理员,业务管理员审核无误后,打印《转入市基本养老保险个人帐户转入情况表》;加盖业务章交还参保人留存。
可以。参保人员跨省流动就业的,由原参保所在地社会保险经办机构(以下简称社保经办机构)开具参保缴费凭证,其基本养老保险关系应随同转移到新参保地。
保险关系的转移有三种情况,一是迁出,二是迁入,三是本区县内转移。迁出保险对象因户口迁居外区县、要求转移保险关系的,应持有关证明材料到乡(镇)社保所办理迁出手续。
迁出。养老保险保险对象因户口迁居外县、要求转移保险关系户的,应持有关证明材料到乡(镇)农保管理机构办理迁出手续。有关材料应包括转移申请书、户口转移证明等。
深圳养老保险缴费比例公司按以下缴纳:1、非户籍员工养老保险费缴费比例为员工缴费工资的18%,其中员工按本人缴费工资的8%缴纳;企业按员工个人缴费工资的10%缴纳。
《深圳经济特区社会养老保险条例》实施细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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