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年深耕,口碑载誉
徐燕律师自2018年开始执业,拥有4年外企法务经验和10年律所执业经验。她是
苏州大学国际法专业硕士,具备深厚的法学理论功底,逻辑严谨、实务视角精准。在苏州,她在法律服务市场深耕10年,专注于民生法律领域,为个人与企业提供务实高效的法律解决方案。
徐燕律师擅长处理婚姻继承、劳动
工伤、
合同纠纷、企业法律事务等多个领域的案件。她秉持诚信执业、专业办案的原则,用心对待每一起案件,凭借服务口碑,多次获当事人赠送锦旗致谢,办案效果与服务态度得到了高度认可。她如同法律界的守护者,在不同的法律事务中为当事人排忧解难。
复杂
离婚案,破局进行时
男女双方2017年
登记结婚,男方系
二婚且婚前育有一子一女,女方是初婚,婚后二人无共同子女。他们婚前感情薄弱,婚后又长期因生活琐事争吵,2021年10月起正式
分居。男方先后于2021年、2022年两次
起诉离婚,但
法院均判决不准离婚。而且,双方曾私下达成离婚及
财产分割口头方案,男方承诺补偿女方
社保相关费用,然而却并未按协议约定履行,女方因此不配合办理
离婚手续。在这种情况下,男方第三次委托徐燕律师起诉离婚。
前两次起诉均未判离,当事人心理压力巨大,担心第三次还是无法解除婚姻关系。虽然双方已自行协商好财产补偿金额,财产争议仅社保补偿3000元,无房产、大额存款分割纠纷,财产矛盾看似简单,但实际处理起来并不容易。在司法实践中,多次起诉离婚仍存在法院认定“尚有和好可能”不予判离的风险,本地同类案件三次起诉不判离的判例也客观存在。女方全程坚决不同意离婚,庭审中还极易主张双方仍有感情、存在沟通修复空间,抗辩理由模糊但具备一定迷惑性。同时,私下协商的社保补偿无书面协议,若无双方当庭一致确认,该补偿诉求难以写入判决。另外,证据方面也存在问题,虽有两份前案不准离婚判决书,但缺少书面分居协议、分居沟通记录佐证分居起始时间,社保补偿仅口头约定,无聊天记录、书面协议等书证固
定金额。
精准把握法条,庭审出奇制胜
面对重重困难,徐燕律师凭借深厚的专业知识和丰富的办案经验,迅速找到了破局点。依据《
民法典》1079条新规:经判决不准离婚后,双方又分居满一年,一方再次起诉离婚,应当准予离婚。徐燕律师判断本案完全满足法定判离硬性条件,这是本案不可复制的核心本地裁判优势。
这里结合本案为大家补充一个关键
法律知识点:
法条原文:《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九条规定,经人民法院判决不准离婚后,双方又分居满一年,一方再次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
通俗化解释:就好比两个人闹着分手,去法院说要分开,法院看了看觉得再给你们一次机会,没让分。之后这两个人分开住了整整一年,又有一方跑法院说还是要分开,这时候法院基本上就会同意分开啦。
案例关联说明:在这个案例中,男方前两次起诉离婚法院没判离,之后双方持续分居满一年,男方第三次起诉,就符合了这条法律规定。该规则支撑案例中法院准予双方离婚的判决,成为了案件成功处理的关键所在。
在庭审中,徐燕律师巧妙引导双方当庭确认社保补偿金额,以当事人一致陈述弥补书面证据缺失,将双方合意转化为法院生效判决内容。同时,采用简易程序不公开审理,聚焦分居时长、两次诉讼事实两大核心,弱化双方过往争吵细节,避免法官倾向调解和好。
完美收官,高效达成诉求
在立案阶段,徐燕律师完整调取前两次离婚诉讼全部卷宗材料,固定分居、起诉时间线。庭审中精准引用民法典分居满一年判离法条,当庭引导原被告确认3000元社保补偿合意。辩论阶段重点区分“私下协商反悔”与“感情无和好可能”,论证女方反复纠缠仅为单方诉求,不存在修
复婚姻的客观行为。
最终,法院判决准予双方离婚,判令男方判决生效10日内支付女方社保补偿3000元,案件受理费双方各半承担,一次性解决婚姻关系与小额财产争议,无后续遗留纠纷。
徐燕律师的这次成功代理,不仅展现了她在婚姻家事领域的专业能力,也体现了她的案件分析和处理能力。在苏州的法律服务市场中,她凭借专注与专业,为众多个人和企业解决法律难题,赢得了客户的认可与信赖。如果你在婚姻继承、劳动工伤、合同纠纷、企业法律事务等方面遇到问题,徐燕律师会是值得你考虑的法律伙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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