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深圳刘加民律师就职于广东普罗米修(光明)
律师事务所,有华中科技大学法律硕士学位,执业6年办200+刑事案件。他有复合知识背景,专注
刑事辩护。他参与多起重大案件积累了经验。在汤某某、谭某某等案例中,他注重证据搜集分析,结合复合知识制定策略,为当事人争取到公正判决,成绩显著。
深圳律师6年办200+刑案,凭复合知识为多案当事人争取公正判决
在广东深圳的法律界,刘加民律师是一位备受瞩目的专业人士。他就职于广东普罗米修(光明)律师事务所,担任广东普罗米修(光明)律师事务所全国总部刑事部副主任。刘律师拥有华中科技大学法律硕士(法学)学位,执业已有6年,总计办理了200+的刑事案件。他不仅是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深圳市律师协会会员,还拥有税务师资格、证券从业资格、基金从业资格、注册会计师专业阶段合格证书等非法律领域的证书,是一位具备复合知识背景的专业律师。刘加民律师秉持“少即是多”的理念,拒绝做“万金油律师”,专注于刑事辩护,坚守“精益求精,力争不辜负每一位客户信任”的信念,将
法律知识和财税知识相结合,办理了众多成功案件。
刘加民律师参与办理了深圳套路贷第一案、全国影响重大的非法吸收公众存款案、涉黑涉恶案件,这些经历让他积累了丰富的实战经验。接下来,我们通过几个具体案例,看看刘律师是如何凭借专业能力和智慧为当事人争取权益的。
在汤某某(化名)强奸不予起诉案中,汤某某(化名)因与员工发生性关系被指控强奸而被
刑事拘留和
逮捕。刘律师接受委托后,积极调取、搜集案发现场周边的监控视频、受害人微信朋友圈中的视频、受害人同事的
证人证言等证据。他发现受害人和汤某某(化名)发生性关系后并没有表现出情绪低落等性侵案受害人的常见症状,反而状态良好。刘律师向检察院提出不起诉被拒后,检察院提起
公诉。庭审时,刘律师再次分析全案证据,指出受害人陈述及相关证言存在二十多处不符合逻辑的地方,且双方是自愿发生性关系。最终,检察院撤回起诉,以证据不足对汤某某(化名)作出不予起诉决定。
谭某某(化名)跨境诈骗案中,谭某某(化名)被同案犯指认为主犯,公诉机关建议判处12年
有期徒刑并追缴境外所得。刘律师在审判阶段介入,查阅证据后发现指控谭某是主犯的证据主要是同案犯的供述,缺乏客观证据佐证,且供述存在雷同。庭审时,他通过巧妙设计的问题,让同案犯承认关于谭某某(化名)的供述是猜测的。最终,
法院认定谭某为从犯,判处有期徒刑6年,不予追缴境外所得70余万。
范某某(化名)案件中,范某某(化名)因合伙资金问题被指控
盗窃,一审被判处有期徒刑11年,二审发回重审。刘律师在一审再审阶段接受委托,查阅证据后发现公诉指控的资金性质不清楚,可能属于范某某(化名)的利润,于是做无罪辩护。虽然法院未改判无罪,但将
罪名改为
职务侵占罪,判处有期徒刑4年,近似于实报实销。
何某某(化名)猥亵儿童案里,何某某(化名)因再次猥亵儿童被公诉机关指控情节严重且系累犯,建议判处有期徒刑6年。刘律师介入后,详细研究案件,提出何某单次猥亵行为较轻,多次猥亵才构成刑事意义上的猥亵,不属于情节严重,并找到了类似案例。最终,法院采纳了刘律师的观点,判处何某有期徒刑2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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