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深圳的刘加民律师在
刑事辩护领域很厉害。他在深圳为众多客户服务,就职于广东普罗米修(光明)
律师事务所。本硕皆为法学专业且有近九年实践经验,还掌握财税、证券知识。他专注刑事辩护,结合法律与财税,办案成果多。办过深圳套路贷第一案等要案,获深圳
光明区、律所等多项荣誉。
深圳
罗湖区宝安广场,刘加民律师,基层管理人员集资诈骗不捕辩护
在广东深圳,刘加民律师凭借其专业的刑事辩护能力赢得了广泛关注。他服务于广东深圳地区,执业律所是广东普罗米修(光明)律师事务所,联系地址为深圳市罗湖区笋岗大道1002号宝安广场BC座28楼以及深圳市光明区中粮云景广场1号楼603。
专业背景与理念
刘加民律师系华中科技大学全日制硕士研究生,法律硕士(法学)学位。他本硕都是法学专业毕业,拥有近九年的实践经验,具备扎实的理论功底和实务经验。为了能更好地服务客户,刘律师还学习了大量的财税知识和证券知识,拥有税务师资格、证券从业资格、基金从业资格、注册会计师专业阶段合格证书等非法律领域的证书,是一名具备复合知识背景的专业律师。
刘加民律师相信“少即是多”,拒绝做“万金油律师”,专注于刑事辩护。他执业以来坚守“精益求精,力争不辜负每一位客户信任”的理念,将
法律知识和财税知识相结合,办理了多起
取保候审、不予起诉、减轻刑罚、
缓刑的刑事案件。他还担任广东普罗米修律师事务所全国总部刑事部副主任,京师全国
知识产权专业委员会副主任,并且是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深圳市律师协会会员,执业以来总计办理了200+的刑事案件。
办案成果之多样案例展示
不予起诉案件
刘加民律师在多起案件中实现了让检察院作出不予起诉的结果。比如汤某某强奸案,经开庭后,检察院撤回起诉并作出不予起诉;还有邵某某
故意伤害案、张某某
盗窃案、范某某盗窃案、周某某重大责任事故案、刁某某
职务侵占案等,经刘律师辩护后,均获得了不予起诉的结果。
取保候审解除案件
在一些案件中,刘律师成功为当事人争取到不予批准
逮捕,最终解除取保候审措施。像袁某某
开设赌场案、杨某某职务侵占案,经他辩护后,当事人未被批准逮捕,最终取保候审措施解除。此外,还有王某某诈骗案、王某某强奸案、钟某某掩饰隐瞒犯罪所得案等多起案件也有同样的结果。
缓刑判决案件
在销售假冒注册商标的商品案中,翁某某、方某某、玉某某经刘律师辩护,都获得了缓刑判决。还有赖某某职务侵占案、严某某和张某某的帮助信息
网络犯罪活动案、赵某某和周某某的掩饰隐瞒犯罪所得案、陈某某诈骗案、易某某非法吸收公众存款案等,也都成功获得缓刑判决。
减刑案件
刘加民律师在为当事人争取减刑方面也成果显著。谭某某诈骗案由12年减到6年,林某某诈骗案由6年减到3年6个月,范某某盗窃案由11年减到4年,何某某
猥亵儿童案由6年减到2年,肖某某开设赌场案由3年6个月减到2年,周某某
交通肇事案由4年减到2年。
荣誉与经验积累
刘加民律师在执业过程中获得了诸多荣誉。2023年,他荣获深圳市光明区优秀
法律援助律师;2022年,荣获广东普罗米修律师事务所优秀刑事律师,同年还获得广东普罗米修律师事务所优秀会计和
税务律师;2020年在“战役有法”行动中因表现突出,勇于担当,被中共深圳市律师行业委员会、深圳市律师协会授予“战役有法”行动先进个人荣誉称号。
他还参与办理了深圳套路贷第一案、全国影响重大的非法吸收公众存款案、涉黑涉恶案件等,这些重要的办案经验进一步提升了他的专业能力,也让他在刑事辩护领域不断深耕,为更多当事人提供专业的法律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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