被扶养人生活费这一赔偿项目主要出现在人身损害赔偿案件当中。 在人身损害赔偿案件中,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十七条规定,被扶养人生活费根据扶养人丧失劳动能力程度,按照受诉法院所在地上一年度城镇居民。
被扶养人生活费,是指受害人依法应当承担扶养义务的未成年人或者丧失劳动能力又无其他生活来源的成年近亲属的生活支出。被抚养人生活费的计算范围分为两部分,一是未满18周岁的未成年人。二是丧失劳动能力又无其他生活来源的成年近亲属。
被扶养人生活费计算:被扶养人的计算标准被扶养人生活费,根据扶养人丧失劳动能力程度,按照受诉法院所在地上一年度城镇居民人均消费性支出和农村居民人均年生活消费支出标准计算。
被扶养人生活费应按照受诉法院所在地上一年度城镇居民人均消费性支出和农村居民人均年生活消费支出标准计算,被扶养人生活费计算年限为未成年人的,计算至十八周岁;被扶养人无劳动能力又无其他生活来源的,计算二十年。
构成伤残的,赔偿费用有被扶养人生活费。残疾赔偿金是应当包含被扶养人生活费的。如受害人有被抚养人的,应当将被抚养人生活费计入残疾赔偿金或死亡赔偿金。赔偿权利人所得赔偿的数额实际没有发生变化,只是不再用被抚养人生活费这个单独的赔偿项目,而是将其数额直接加到残疾赔偿金或死亡赔偿金中,统称为残疾赔偿金或死亡赔偿金。
根据法律规定,被扶养人生活费的赔偿标准计算方式是:按照受诉法院所在地上一年度城镇居民人均消费性支出和农村居民人均年生活消费支出标准计算。被扶养人为未成年人的,计算至十八周岁;被扶养人无劳动能力又无其他生活来源的,计算二十年。
被扶养人为未成年人的,计算至十八周岁;被扶养人无劳动能力又无其他生活来源的,计算二十年。但六十周岁以上的,年龄每增加一岁减少一年;七十五周岁以上的,按五年计算。
被扶养人生活费根据扶养人丧失劳动能力程度,按照受诉法院所在地上一年度城镇居民人均消费性支出和农村居民人均年生活消费支出标准计算。被扶养人为未成年人的,计算至十八周岁;被扶养人无劳动能力又无其他生活来源的,计算二十年。
车祸被扶养人生活费如何计算:当加害人非法剥夺他人的生命权,或者侵害他人的身体、健康,致使其丧失劳动能力的时候,不仅受害人本人遭受了直接侵害,而且在受害人对第三人负有扶养义务的时候,因受害人已经全部或部分无法履行该扶养义务等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