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温天气露天作业的高温津贴发放标准:一般高温天气作业的,按每人每天不低于5元标准发放;中度高温天气作业的,按每人每天不低于10元标准发放;强度高温天气作业的,按每人每天不低于15元标准发放。
用人单位安排劳动者在35℃以上高温天气从事室外露天作业以及不能采取有效措施将工作场所温度降低到33℃以下的,应当向劳动者发放高温津贴,不得用防暑降温饮料充抵高温津贴。
高温津贴标准由省级人力资源社会保障行政部门会同有关部门制定,并根据社会经济发展状况适时调整。被派遣劳动者享有与用工单位的劳动者同工同酬的权利。用工单位应当按照同工同酬原则,对被派遣劳动者与本单位同类岗位的劳动者实行相同的劳动报酬分配办法。
连发5个月,每人每月不能低于100元。分别为6月、7月、8月、9月、10月。根据国家有关规定和广西实际情况,享受高温津贴。高温,即劳动者在高温天气下(日最高气温达到35℃以上),露天工作以及不能采取有效措施将工作场所温度降低到33℃以下的。
高温补贴是为保证炎夏季节高温条件下经济建设和企业生产经营活动的正常进行,保障企业职工在劳动生产过程中的安全和身体健康,决定适当提高职工夏季清凉饮料费发放标准。
各地的政策不同:山东,发放时间:6月、7月、8月、9月;发放标准:室外作业和高温作业人员每人每月120元,非高温作业人员每人每月80元。浙江,发放时间为6月-9月共4个月;高温作业人员160元每月。
海南省高温补贴在4月至10月发放,共7个月,以工作时间为标准每天发10元,共计2100元。高温津贴标准据经济发展水平、消费物价指数等因素确定并可适时调整,并不包括在最低工资标准范围,用人单位不得因提高高温津贴而扣减或降低劳动者工资。
从事室外作业(日最高气温达35℃以上)和不能采取有效措施将工作场所温度降低到33℃以下(不含33℃)环境作业的人员,用人单位应给每人每月发放高温补贴。对于高温补贴的发放,河南省执行标准是每人每个工作日10元。
高温津贴有哪些条件如下:1、劳动者从事高温作业的,依法享受岗位津贴。2、全国没有统一的高温津贴标准,各省份基本上是根据各地的自身情况来制定高温津贴标准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