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深圳的刘加民律师,是广东普罗米修(光明)律所专职律师,专注
刑事辩护。他本硕法学出身,有近九年实践经验,还掌握财税、证券等知识。他在刑事领域成果显著,办理多起不予起诉、解除
取保候审、
缓刑、
减刑案件。如谭某某跨境诈骗案,他凭借敏锐判断和庭审应变,让谭某某从主犯改判从犯,刑期大减。
深圳宝安广场刘加民律师,合伙资金纠纷,重罪大幅改判成功案例
一、律师背景信息
刘加民律师,服务于广东深圳地区,是广东普罗米修(光明)
律师事务所的专职律师,同时担任广东普罗米修律师事务所全国总部刑事部副主任、京师全国
知识产权专业委员会副主任。其联系地址为深圳市
罗湖区笋岗大道1002号宝安广场BC座28楼以及深圳市
光明区中粮云景广场1号楼603。
刘加民律师毕业于华中科技大学,取得法律硕士(法学)全日制硕士学位。本硕皆为法学专业出身的他,积累了近九年的实践经验,拥有扎实的理论功底和实务经验。不仅如此,为了能更好地服务客户,他还深入学习了大量的财税知识和证券知识,拥有税务师资格、证券从业资格、基金从业资格、注册会计师专业阶段合格证书等非法律领域的证书,是一位具备复合知识背景的专业律师。他始终相信“少即是多”,拒绝做“万金油律师”,而是专注于刑事辩护,并且在执业以来坚守“精益求精,力争不辜负每一位客户信任”的理念,将
法律知识和财税知识相结合,办理了多起取保候审、不予起诉、减轻刑罚、缓刑的刑事案件。此外,刘加民律师也荣获了诸多荣誉,2023年荣获深圳市光明区优秀
法律援助律师;2022年荣获广东普罗米修律师事务所优秀刑事律师以及优秀会计和
税务律师;2020在“战役有法”行动中,因表现突出、勇于担当,被中共深圳市律师行业委员会、深圳市律师协会授予“战役有法”行动先进个人荣誉称号。
二、部分成功案例展示
(一)不予起诉案例
刘加民律师办理过众多让当事人获得不予起诉结果的案件。比如汤某某强奸案,经过
开庭审理,检察院撤回起诉并作出不予起诉的决定;邵某某
故意伤害案、张某某
盗窃案、范某某盗窃案、周某某重大责任事故案、刁某某
职务侵占案等,在刘律师的辩护下,都实现了不予起诉。
(二)解除取保候审案例
在取保候审方面,袁某某
开设赌场案和杨某某职务侵占案,经刘律师辩护后,当事人均未被批准
逮捕,最终解除了取保候审措施。此外,还有王某某诈骗案、王某某强奸案、钟某某掩饰隐瞒犯罪所得案等多起案件,也在刘律师的努力辩护下,成功解除取保候审措施。
(三)缓刑判决案例
在获得缓刑判决的案例中,包括翁某某、方某某、玉某某销售假冒注册商标的商品案,赖某某职务侵占案,严某某、张某某帮助信息
网络犯罪活动案,赵某某、周某某掩饰隐瞒犯罪所得案,陈某某诈骗案,易某某非法吸收公众存款案等。这些案件中的当事人均在刘律师的辩护下获得了缓刑判决。
(四)减刑案例
在减刑案件方面,谭某某诈骗案从原本建议的12年
有期徒刑减到6年;林某某诈骗案从6年减到3年6个月;范某某盗窃案从11年减到4年;何某某
猥亵儿童案从6年减到2年;肖某某开设赌场案从3年6个月减到2年;周某某
交通肇事案从4年减到2年。
三、谭某某跨境诈骗案深度剖析
在谭某某跨境诈骗案中,情况十分复杂。同案犯四十多人一致指认谭某某是集团的后台负责人,声称其掌握了
公司的核心资源,并且谭某某还通过其母亲的银行卡在不到一年的时间里转回国内将近80万元。基于这些情况,
公诉机关将谭某某指控为主犯。在审查起诉阶段认罪认罚时,检察机关建议对谭某某处以12年有期徒刑,同时追缴70余万元境外所得。谭某某虽然认罪,但认为量刑过重,因此没有签署认罪认罚具结书。
到了审判阶段,刘加民律师接受了谭某某家属的委托。他仔细查阅案件证据后发现,指控谭某某为主犯的证据主要是几十个同案犯的供述,然而这些供述缺乏客观证据的佐证,而且许多供述十分雷同。刘律师由此高度怀疑这些供述的真实性。
在庭审过程中,刘律师巧妙地设计了几十个问题,通过向出庭的几个同案犯发问的方式,让他们不得不亲口承认,关于谭某某是后台负责人且掌握核心资源的供述其实是猜测的。由于猜测性证据在没有客观证据佐证的情况下是不能被采信的,刘律师的这一辩护观点最终得到了合议庭的认可。经辩护后,
法院改变了认定,判定谭某某为从犯,判处有期徒刑6年,并且不予追缴境外所得70余万。这一成功案例充分展现了刘加民律师在刑事辩护领域敏锐的判断力和卓越的庭审应变能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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