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标专用权质押合同应当包括以下内容: (1)出质人和质权人的名称(姓名)、地址; (2)质押的原因和目的; (3)出质的商标及质押的期限; (5)当事人约定的与该质押商标有关的其他事项。
商标专用权质押合同是指,根据《担保法》的规定,以依法可以转让的商标专用权出质的,出质人和质权人应当订立的书面合同,须向其管理部门办理出质登记。质押合同自登记之日起生效。
商标专用权是可以用以质押的。我国法律规定,下列权利可以质押:(一)汇票、支票、本票、债券、存款单、仓单、提单;(二)依法可以转让的股份、股票;(三)依法可以转让的商标专用权,专利权、著作权中的财产权;(四)依法可以质押的其他权利。
采矿权可以做质押。具体流程如下:采矿权抵押申请;采矿权人与抵押权人签订的采矿权抵押合同;采矿许可证正、副本复印件;抵押国家和地方政府出资勘查所形成的采矿权的,还需提交采矿权评估报告及采矿权评估结果确认书。
1、商标权是可以进行质押登记的2、自然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以其注册商标专用权出质的,出质人与质权人应当订立书面合同,并共同向商标局办理质权登记。
下列权利可以质押:(一)汇票、支票、本票、债券、存款单、仓单、提单;(二)依法可以转让的股份、股票;(三)依法可以转让的商标专用权,专利权、著作权中的财产权;(四)依法可以质押的其他权利。
1、以注册商标专用权出质的,出质人与质权人应当订立商标专用权质押书面合同,向国家工商行政管理局商标局申请登记。商标专用权质押登记的申请人应当是商标专用权质押合同的出质人与质权人。出质人与质权人可以自行办理,也可以委托国家认可的商标代理机构办理商标专用权质押登记手续。2、申请人提交的申请书件不齐备的,登记机关应当要求申请人补正。不补正或补正不符合要求的,不予受理;申请登记书件齐备、申请手续符合规定的,商标局予以受理。受理日期即为申请日期。3、登记机关应当于受理登记申请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作出是否予以登记的决定。符合登记条件的,商标局予以登记,发给《商标专用权质押登记证》。
商标专用权的取得是申请注册商标后核准注册之日。对于经裁定异议不能成立而核准注册的,商标注册申请人自初审公告三个月期满之日起取得商标专用权。商标专用权,这是指由法律授予商标权人在指定商品或服务上使用其注册商标的排他性权利。
商标专用权可以采取下列措施保护:1、向工商管理部门投诉保护商标专用权。如果遭遇商标侵权可以向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投诉,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处理时,认定侵权行为成立的,责令立即停止侵权行为;没收、销毁侵权商品和主要用于制造侵权商品、伪造注册商标标识的工具,违法经营额五万元以上的,可以处违法经营额五倍以下的罚款,没有违法经营额或者违法经营额不足五万元的,可以处二十五万元以下的罚款。2、向法院起诉保护商标专用权。如果遭遇商标侵权不想向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投诉的,可以起诉至法院维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