注册商标有效期,是指注册商标专有权的保护期限。我国商标法规定,注册商标的有效期为10年,自核准注册之日起计算。注册商标的有效期届满,需要继续使用的,应当在期满前6个月内申请续展注册;在此期间未能提出申请的,可以给予6个月的宽展期。
商标注册有效期是10年,自核准之日起计算。有效期期满之前十二个月可以进行续展并缴纳续展费用,每次续展有效期仍为十年。续展次数不限。如果在这个期限内未提出申请的,可给予6个月的宽展期。
注册费用按类别按个数收取,每类每个商标费用:1800元(十年有效期,含十年的费用,国内公司或个人,其中国家规费1000,代理费800);3000元(十年有效期,含十年的费用,国外公司或个人,其中国家规费1000,代理费2000)。
根据相关法律规定,注册商标的有效期为十年,自核准注册之日起计算。注册商标有效期届满后,如果商标权人需要继续使用该商标,可以通过办理商标续展手续的方式使商标专用权得以延续。商标注册的流程如下:1、确定商标,查询是否已经被注册;2、向商标局提出注册申请;3、缴纳注册费用;4、受理申请后进行初审;5、初审通过,进行实质审查;6、进行公告;7、公告期内无人提出异议,核准注册、颁发商标证书。
注册商标的使用年限为十年,自核准注册之日起开始计算有效期。注册商标有效期满,需要继续使用的,商标注册人应当在期满前十二个月内按照规定办理续展手续。
注册商标的使用年限为十年,自核准注册之日起开始计算有效期。注册商标有效期满,需要继续使用的,商标注册人应当在期满前十二个月内按照规定办理续展手续。
注册商标有效期满,需要继续使用的,商标注册人应当在期满前十二个月内按照规定办理续展手续;在此期间未能办理的,可以给予六个月的宽展期。每次续展注册的有效期为十年,自该商标上一届有效期满次日起计算。期满未办理续展手续的,注销其注册商标。
1.申请准备好申请文件提交至商标局后,3-5个工作日将能取得商标的受理回函。2.形式审查自商标局收到申请文件之日起3-4个月左右的时间发纸质《受理通知书》,收到纸质《受理通知书》即证明申请文件已通过了商标局的形式审查,进入实质审查阶段。
对申请注册的商标,商标局应当自收到商标注册申请文件之日起九个月内审查完毕。申请注册的商标经商标局审查后,认为符合《商标法》有关规定,予以初步审定并予以公告;认为不符合《商标法》有关规定的,予以驳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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