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一般商标名可注册为公司名,若商标有显著性、符合规定且不违反公司命名规则即可。但有诸多限制,不能与已有名称近似,要遵守相关规定。注册程序也不同,需了解法规流程确保顺利注册。

通常商标名可注册为公司名,但有限制。不能与已注册公司名相同或近似,不能侵犯他人在先权利。注册时工商部门会审核,按流程提交材料,注册后规范使用,关注使用情况防纠纷。

商标名用于区分商品或服务来源,独特显著且受保护,如“可口可乐”;通用名是商品或服务统称,无特定指向,如水果“苹果”。区分看约定俗成叫法、指向性和消费者认知,通用名不可独占,商标有专用权。

商标名是区分商品或服务来源的标志,具独特性、显著性,注册后受保护,有排他性,能建立品牌声誉,如“可口可乐”;通用名是商品统称,无特定指向,是公共资源,不承载特定商誉,如“电脑”。

商标名和公司名不同。公司名是注册登记时用的名称,有唯一性,在一定区域受保护,用于企业商业活动与管理;商标名区分商品或服务来源,可注册获专用权,如苹果公司名和其电子设备上的“苹果”商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