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怎么证明原告经常居住地?证明原告经常居住地的方式有:居住证、社区证明、租赁合同及支付凭证、物业证明、社保和纳税记录。收集材料时要保证真实、有效、完整,且各项证据相互印证形成完整证据链。接下来华律网小编整理了相关的一些知识,供大家参考一下,一起来看看内容吧。

依据我国法律的规定,对于公民提起的民事诉讼,是由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被告住所地与经常居住地不一致的,由经常居住地人民法院管辖。那么哪些情形由原告居住地管辖呢?下面由华律网小编为读者进行相关知识的解答。

生活中大家在看新闻的时候可能会看到与“被告经常居住地管辖”有关的一些字眼,那么被告经常居住地管辖是什么意思?为了给你解答相关的疑惑,小编为您整理了相关的法律知识,供您阅读,希望可以帮助到您。一、被告经常居住地管辖的含义管辖是指各级人民法院之

1、暂住证或者居住证,以及当地管辖公安派出所出具的证明等;......更多关于经常居住地如何证明的法律知识,跟着华律网小编一起看看吧。

认定经常居住地有以下方法:公民的经常居住地是指公民离开住所地至起诉时已连续居住一年以上的地方,但公民住院就医的地方除外。证据问题有明确规定,证据必须查证属实,才能作为认定事实的根据。关于如何认定经常居住地的问题,下面由华律网小编为您详细解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