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标保护权的特殊规定是:1、对侵犯注册商标专用权的行为,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有权依法查处,涉嫌犯罪的,应当移交司法机关立案;2、对涉嫌侵犯他人注册商标专用权的行为进行查处,应由县级以上工商行政管理部门行使相关权利;3、其他规定。
女工特殊劳动保护的规定:怀孕女职工生育享受98天产假,其中产前可以休假15天;对怀孕7个月以上的女职工,用人单位不得延长劳动时间或者安排夜班劳动,并应当在劳动时间内安排一定的休息时间。
驰名商标特别保护将与他人驰名商标相同或近似商标在大量类似商品上申请注册,且可能损害驰名商标注册人的权益,由国家工商行政管理局商标局驳回其注册申请;已经注册的,自注册之日起五年内,驰名商标注册人可请求国家工商行政管理局商标评审委员会予以撤销。
驰名商标与一般普通商标相比,因为有着特殊的价值,所以才给予了特殊保护。根据商标法第13条的规定,具体涉及商标案件中,某种商标被认定为驰名商标后,除了受到一般商标的保护以外,还受到以下几方面的特殊保护。
就相同或者类似商品申请注册的商标是复制、摹仿或者翻译他人未在中国注册的驰名商标,容易导致混淆的,不予注册并禁止使用。就不相同或者不相类似商品申请注册的商标是复制、摹仿或者翻译他人已经在中国注册的驰名商标,误导公众的,不予注册并禁止使用。
注册商标专用权的保护以核定使用的商品为限。(1)普通商标权的保护及于类似之商标与类似之商品上。(2)驰名商标权的保护范围则扩及于所有的产品上均不得使用与该已经注册的驰名商标相类似的标志。(3)注册商标也不能被他人用作其厂商的名称。
侵害商标权的行为规定有以下几种:一是未经商标注册人的许可,在同一种商品或类似商品上使用与注册商标相同或近似的商标的行为,又称使用侵权。二是销售侵犯注册商标专用权的商品的行为,即属流通领域的商标侵权行为,又称销售侵权。
受著作权法保护的作品,包括著作权法第三条规定的各类作品的数字化形式。在网络环境下无法归于著作权法第三条列举的作品范围,但在文学、艺术和科学领域内具有独创性并能以某种有形形式复制的其他智力创作成果,人民法院应当予以保护。
对驰名商标既不要求必须已在中国注册,也未规定主张权利的期限。当驰名商标与企业名称发生冲突时,只要驰名商标所有人认为他人将其驰名商标作为企业名称登记,可能欺骗公众或者对公众造成误解的,就可以向主管机关提出撤销该企业名称的申请。
女职工特殊权益保护专项合同
免费查看女职工特殊权益保护劳动合同
免费查看【精选】女工特殊保护制度
免费查看女工特殊保护管理制度
免费查看女职工特殊权益保护专项集体合同
免费查看女职工特殊权益保护专项集体合同书
免费查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