所谓的恶意抢注是指以获利等为目的、用不正当手段抢先注册他人在该领域或相关领域中已经使用并有一定影响的商标、域名或商号等权利的行为。关于认定,只要行为人的行为符合效力条件的就认定构成恶意抢注。
一是看他注册成功后是否自己使用,即用在自己的产品上,这种产品是否和被抢注人的产品属同类或近似产品;二是是否对被抢注人高价转让或高价许可使用该商标;三是是否直接控告被抢注人侵权,并提出赔偿请求。
关于认定,只要行为人的行为符合效力条件的就认定构成恶意抢注:一、申请人申请注册商标的目的是谋取不正当利益。关于这个主观恶意可以从下列方面认定:1.看申请人他注册成功后是否自己使用,即用在自己的产品上,这种产品是否和被抢注人的产品属同类或近似产品;2.看申请人是否对被抢注人高价转让或高价许可使用该商标;3.看申请人是否直接控告被抢注人侵权,并提出赔偿请求。二、申请人采取了不正当手段。主要指下列手段:1、申请人利用与他人同行的关系。中小型企业最容易成为被抢注的对象。因为中小型企业在向市场推出自己的产品时,往往并不是先注册商标再推出产品,更多的是当自己的产品有一定影响后才注册商标。2、利用与他人曾经合作过的背景,在合作期间,即偷偷地把合作者的商标注册为自己所有,有的则是在合作结束后,将合作者的商标抢先注册。
关于商标恶意抢注的法条是,依据《商标法》第三十二条,申请商标注册不得损害他人现有的在先权利,也不得以不正当手段抢先注册他人已经使用并有一定影响的商标。
预防商标恶意抢注的办法是在新开发的商品还没有进入商标之前,要先确保所用商标已经取得权利,就是研发出商标以后,马上向商标注册局先申请登记。国家工作人员应该根据一类商品,一件商标,一份申请的原则去审查,加强对商标的监测才能预防类似事件发生。
恶意是认定恶意抢注和适用上述法律规定的共同要件。恶意的判定主要考虑但不限于下列因素: 1、申请人因与被申请人存在代理或者代表、贸易、合作、地缘(地域)或者其它关系明知或者应知被申请人的商标。 2、被申请人因申请享有在先权利的商。
关于认定,只要行为人的行为符合效力条件的就认定构成恶意抢注:一、申请人申请注册商标的目的是谋取不正当利益。关于这个主观恶意可以从下列方面认定:1.看申请人他注册成功后是否自己使用,即用在自己的产品上,这种产品是否和被抢注人的产品属同类或近似产品;2.看申请人是否对被抢注人高价转让或高价许可使用该商标;3.看申请人是否直接控告被抢注人侵权,并提出赔偿请求。二、申请人采取了不正当手段。主要指下列手段:1、申请人利用与他人同行的关系。中小型企业最容易成为被抢注的对象。因为中小型企业在向市场推出自己的产品时,往往并不是先注册商标再推出产品,更多的是当自己的产品有一定影响后才注册商标。2、利用与他人曾经合作过的背景,在合作期间,即偷偷地把合作者的商标注册为自己所有,有的则是在合作结束后,将合作者的商标抢先注册。3、利用其不同的条件和自有的优势,如管理者、法律顾问、记者、商标代理人等,在进行新闻采访或进行管理等工作过程中了解到经营者商标使用的情况,并能预见抢注该商标所带来的利益而抢先注册。三、抢注的申请人注册商标成功注册了。
1、以获利等为目的、用不正当手段抢先注册他人在该领域或相关领域中已经使用并有一定影响的商标、域名或商号等权利的行为。“恶意抢注”多发生在以“申请在先”为授权原则、能带来一定经济利益或精神利益的权利领域,故多发生于商标、域名及商号。2、不得以不正当手段抢先注册他人已经使用并有一定影响的商标”。因此,“恶意抢注”就是申请人利用不合理或不合法的方式,将他人已经使用但尚未注册的商标以自己的名义向商标局申请注册的行为。
从商标构成角度分析,恶意抢注行为包括:(1)申请注册多件商标,且与他人具有较强显著性的商标构成相同或者近似;(2)申请注册多件 商标,且与他人字号、企业名称、社会组织及其 他机构名称、知名商品的特有名称、包装、装潢等构成相同或者近似。
商标被抢注申请撤销要注意
免费查看商标被抢注申请撤销要注意有哪些
免费查看恶意磋商合同有效吗
免费查看开发商恶意违约上诉状
免费查看申请商标要注意注意事项
免费查看开发商恶意违约应该怎么办
免费查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