认罪认罚从宽是指犯罪嫌疑人、被告人自愿如实供述自己的犯罪,对于指控犯罪事实没有异议,同意检察机关的量刑意见并签署具结书的案件,可以依法从宽处理。
没签认罪认罚不会重判,因为犯罪嫌疑人在一些情形下是不需要签署认罪认罚具结书的。根据《刑事诉讼法》第一百七十四条规定,犯罪嫌疑人自愿认罪,同意量刑建议和程序适用的,应当在辩护人或者值班律师在场的情况下签署认罪认罚具结书。
犯罪嫌疑人认罪认罚可以做无罪辩护的。刑事案件辩护律师的职责就是提出被告人无罪、罪轻、减轻处罚、免于处罚的辩护意见,在案件审判程序中,被告人认罪认罚的属于从轻处罚的情节,辩护律师可以依据从轻处罚的情节上进行辩护。
认罪认罚之后律师还是可以辩护的,律师还能做以下活动:1、进行全面的查阅案卷,认真了解犯罪嫌疑人被指控的的事实是否真的构成犯罪;2、了解犯罪嫌疑人是否自愿认罪认罚;3、以及了解具体量刑情况,为犯罪嫌疑人提出合适的建议等。根据我国法律规定,如果犯罪嫌疑人自愿如实供述自己的罪行,承认指控的犯罪事实,愿意接受处罚的,是能够进行依法从宽处理。
认罪认罚依旧需要开庭。认罪认罚从宽是指犯罪嫌疑人、被告人自愿如实供述自己的犯罪,对于指控犯罪事实没有异议,同意检察机关的量刑意见并签署具结书的案件,可以依法从宽处理。
认罪认罚不能减刑,但可以依法从宽处理。减刑,指的是判刑以后,在执行刑罚期间,表现较好,符合减刑条件的,依法给予减去一部分刑期,缩短原判刑罚。认罪认罚是,还未判刑,并不存在减刑的问题。《刑事诉讼法》第十五条规定,犯罪嫌疑人、被告人自愿如实供述自己的罪行,承认指控的犯罪事实,愿意接受处罚的,可以依法从宽处理。
认罪认罚法院可以轻判。认罪认罚从宽是指犯罪嫌疑人、被告人自愿如实供述自己的犯罪,对于指控犯罪事实没有异议,同意检察机关的量刑意见并签署具结书的案件,可以依法从宽处理。
对于认罪认罚的犯罪嫌疑人,人民检察院会对主刑、附加刑以及是否适用缓刑等提出量刑建议。 不过对被告人进行审判并决定实际判处的刑罚,是人民法院的权力。 因此,人民检察院在认罪认罚的量刑建议可能与人民法院判决书确定的量刑一致,也可能不一致。
具体问题具体分析。签了认罪认罚书如果满足下列情形之一的,检察院不会起诉:(一)情节显著轻微、危害不大,不认为是犯罪的;(二)犯罪已过追诉时效期限的;(三)经特赦令免除刑罚的;(四)依照刑法告诉才处理的犯罪,没有告诉或者撤回告诉的;(五)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死亡的;(六)其他法律规定免予追究刑事责任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