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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何终止劳动关系

2022.12.09 劳动纠纷 1712人浏览举报
律师回答
劳动合同的终止分为:双方协商解除劳动合同、劳动者单方解除劳动合同、用人单位单方解除劳动合同。
劳动法
第二十六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但是应当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劳动者本人:
(一)劳动者患病或者非因工负伤,医疗期满后,不能从事原工作也不能从事由用人单位另行安排的工作的;
(二)劳动者不能胜任工作,经过培训或者调整工作岗位,仍不能胜任工作的;
(三)劳动合同订立时所依据的客观情况发生重大变化,致使原劳动合同无法履行,经当事人协商不能就变更劳动合同达成协议的。
第三十一条,劳动者解除劳动合同,应当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用人单位。
第三十二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劳动者可以随时通知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合同:
(一)在试用期内的;
(二)用人单位以暴力、威胁或者非法限制人身自由的手段强迫劳动的;
(三)用人单位未按照劳动合同约定支付劳动报酬或者提供劳动条件的。
法律依据
《劳动法》第二十六条、第三十一条、第三十二条
报告编号:NO.2022120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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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袁超律师 2020.04.09 1887人看过

袁超

北京市东元(沧州)律师事务所

袁超律师,专职律师擅长劳动纠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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