起诉必须符合下列条件:原告是与本案有直接利害关系的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有明确的被告;有具体的诉讼请求和事实、理由;属于人民法院受理民事诉讼的范围和受诉人民法院管辖。
女方起诉离婚该按照以下步骤去法院办理:1、向人民法院递交离婚起诉状以及离婚的相关证据。2、经审查后法院决定立案的,原告先预交诉讼费,等待法院通知双方开庭。3、当双方到庭后,法院会先进行庭前调解,调解不成功,确认夫妻感情已经破裂的,法院依法作出准予离婚的判决。
1、准备离婚协议。2、申请受理。3、冷静期。4、审查和发证。如果30天满了,自第31天开始至第60天,男女双方必须亲自到民政局去申请领离婚证。1、双方的身份证、户口本;2、结婚证;3、离婚协议书;4、免冠单人照片。
1、交离婚申请书那天起,婚姻的任何一方,已经以香港为居住地。2、在递交离婚申请书前三年,婚姻的任何一方,已经常住在香港。3、在递交离婚申请书之日,婚姻的任何一方已和香港有着联系,比如说在香港工作。
可以直接提起探视权诉讼,要求通过法院判决,明确自己的探视权、探视时间、探视方式。需要携带的材料有:本人身份证、起诉书、对方户籍证明或者经常居住地证明和孩子的出生证明。
离婚登记过程中,如果对离婚协议的内容反悔想要变更的,不能直接更改,姻登记机关应当告知当事人可以重新签订离婚协议书,然后在办理离婚登记手续;如果是登记手续已经办完了发给离婚证了,则不能在更改也不能重新签订离婚协议,如果反悔的需要起诉解决。
(1)非军人对非文职干部的军人提出的离婚诉讼,应由原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2)非军人对文职干部提出的离婚诉讼,应由被告住所地的人民法院管辖;被告住所地与经常居住地不一致的,由经常居住地人民法院管辖等情形。
企业破产案件由债务人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债务人住所地指债务人的主要办事机构所在地。债务人无办事机构的,由其注册地人民法院管辖。根据《破产法》规定债权人在破产申请受理前对债务人负有债务的,可以向管理人主张抵销。但是,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抵销:(一)债务人的债务人在破产申请受理后取得他人对债务人的债权的;(二)债权人已知债务人有不能清偿到期债务或者破产申请的事实,对债务人负担债务的;但是,债权人因为法律规定或者有破产申请一年前所发生的原因而负担债务的除外;(三)债务人的债务人已知债务人有不能清偿到期债务或者破产申请的事实,对债务人取得债权的;但是,债务人的债务人因为法律规定或者有破产申请一年前所发生的原因而取得债权的除外。
涉外离婚当事人应按我国民事诉讼法的有关规定,向中国公民一方户籍所在地或常住地的人民法院起诉。如果当事人一方是不在我国居住的外国人,不能来我国法院亲自参加起诉、应诉的,可以委托我国公民、律师担任诉讼代理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