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医务人员在抢救生命垂危的患者等紧急情况下已经尽到合理诊疗义务的,医疗机构不承担赔偿责任。2、在两个要件均符合的情况下,医疗机构对患者的损害不承担赔偿责任。这两个要件分别为:一是抢救生命垂危的患者等紧急情况。二是已经尽到合理诊疗义务。
1、医务人员在抢救生命垂危的患者等紧急情况下已经尽到合理诊疗义务的,医疗机构不承担赔偿责任。2、在两个要件均符合的情况下,医疗机构对患者的损害不承担赔偿责任。这两个要件分别为:一是抢救生命垂危的患者等紧急情况。二是已经尽到合理诊疗义务。3、根据现行的诊疗规范,紧急情况下合理的诊疗义务包括如下四个方面:第一是对患者伤病的准确诊断。第二是治疗措施和治疗用药的适当、合理。第三是谨慎履行说明告知措施后仍应履行该项义务。第四是将紧急救治措施对患者造成的损害控制在合理限度之内。
有,医务人员在诊疗活动中应当向患者说明病情和医疗措施。需要实施手术、特殊检查、特殊治疗的,医务人员应当及时向患者说明医疗风险、替代医疗方案等情况,并取得其书面同意;不宜向患者说明的,应当向患者的近亲属说明,并取得其书面同意。
医疗事故医务人员不担责任,而由医疗机构承担。根据法律规定,患者在诊疗活动中受到损害,医疗机构及其医务人员有过错的,由医疗机构承担赔偿责任。因此,医疗事故一般不担责任,而由医疗机构承担。
《劳动法》第五十条规定的内容是:工资应当以货币形式按月支付给劳动者本人。不得克扣或者无故拖欠劳动者的工资。工资是指雇主或者法定用人单位依据法律规定、或行业规定、或根据与员工之间的约定,以货币形式对员工的劳动所支付的报酬。工资可以以时薪、月薪、年薪等不同形式计算。
根据相关法律的有关规定,劳动者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用人单位的,可以解除劳动合同。劳动者在试用期内提前三日通知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医务人员的侵权行为可包括以下内容:1、泄露患者隐私或者未经患者同意公开其病历资料,造成患者损害的,应当承担侵权责任;2、医疗机构及其医务人员不得违反诊疗规范实施不必要的检查。
医务人员在诊疗活动中未尽到与当时的医疗水平相应的诊疗义务,造成患者损害的,应认定为医务人员存在医疗过错。根据法律规定,患者在诊疗活动中受到损害,医疗机构或者其医务人员有过错的,由医疗机构承担赔偿责任。
医务人员在医疗活动中发生或者发现医疗事故、可能引起医疗事故的医疗过失行为或者发生医疗事故争议的;应当立即向所在科室负责人报告,科室负责人应当及时向本医疗机构负责医疗服务质量监控的部门或者专(兼)职人员报告;负责医疗服务质量监控的部门或者专(兼)职人员接到报告后,应当立即进行调查、核实,将有关情况如实向本医疗机构的负责人报告,并向患者通报、解释。医务人员应当立即采取有效措施,避免或者减轻对患者身体健康的损害,防止损害扩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