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建筑施工合同效力认定要综合多因素考量,包括主体资格(施工方需有相应资质)、意思表示(须真实)、合同内容(不得违法且明确具体)、招投标程序(依法必招项目违规订立合同无效),要结合法规具体分析判断。

依据《民法典》,建筑施工合同的效力形式可能为有效、无效、可撤销以及其他法律规定的情况。有效即符合法定要求并对合同各方均具约束力;无效则為有法定无效原因而僅對合同当事方无约束力;至于可撤销,则包括因重大误解订立或者其他法定可撤销情况。

建筑施工合同效力判定要依据法律从多方面认定,包括主体资格(施工方要有资质)、合同内容(不得违法违规)、意思表示(要真实自愿)、合同形式(一般用书面形式,未用书面形式需看履行情况)。

依据《民法典》,建筑施工合同的效力形式可能为有效、无效、可撤销以及其他法律规定的情况。有效即符合法定要求并对合同各方均具约束力;无效则為有法定无效原因而僅對合同当事方无约束力;至于可撤销,则包括因重大误解订立或者其他法定可撤销情况。

建筑施工合同不一定无效,存在承包人无资质或超资质、“挂靠”、应招标未招标或中标无效、转包及违法分包等情形时合同会无效。若合同无效,工程验收合格可折价补偿,不合格修复后合格需承担费用,仍不合格则无权请求补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