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立案。需带上起诉状、原告的身份证复印件、结婚证或户口等能证明婚姻关系的证件复印件、孩子的户口或出生证复印件,去有管辖权的法院立案。2、前期调解。
1、提起诉讼申请。2、准予立案后,由立案庭发出立案通知书,凭立案通知书缴纳诉讼费,法院正式受理案件。3、由民事庭进行审理。4、受案后,向另一方发出传票。5、由法院进行调解。6、法院通过开庭审理,作出准予离婚或不准予离婚的判决。
离婚诉讼一般应向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提起,但下列诉讼,由原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原告住所地与经常居住地不一致的,由原告经常居住地人民法院管辖:对不在中华人民共和国领域内居住的人提起的有关身份关系的诉讼。
离婚去一方户籍所在地的法院起诉。夫妻一方提出离婚的,由另一方住所地的人民法院管辖,住所地即公民的户籍所在地;如果另一方的住所地与经常居住地不一致,由经常居住地的人民法院管辖。如果被告一方被注销城镇户口的,由原告住所地的人民法院管辖;原告的住所地与经常居住地不一致的,由经常居住地的人民法院管辖;双方均被注销城镇户口的,由被告居住地的人民法院管辖。原告的住所地与经常居住地不一致的,由经常居住地的人民法院管辖,具体如下:1、对不在中华人民共和国领域内居住的人提起的有关身份关系的诉讼;2、对下落不明或宣告失踪的人提起的有关身份关系的诉讼;3、对被劳动教养的人提起的诉讼;4、对被监禁的人提起的诉讼。
1、确定管辖的法院。一般由被告住所地法院管辖,被告住所地与经常居住地不一致的,由经常居住地法院管辖。有些例外的情形,可直接在原告住所地法院管辖。2、准备起诉的资料如:起诉状、身份证复印件、结婚证、证据材料。
如果选择起诉离婚,那么在哪里起诉就是最基本要考虑的问题,通常情况下,离婚案件依据原告就被告原则,也就是说被告在哪住,我们就去哪里起诉,如果被告的户籍地和经常居住地不一致的,那么就到他的经常居住地起诉,经常居住地是指在起诉时对方已经连续住……
诉讼离婚案件中,首要的问题就是诉讼管辖问题,即一方应当向何地法院起诉的问题。依照中国民事诉讼法律的有关规定,夫妻一方提出离婚的,由另一方住所地的人民法院管辖,住所地即公民的户籍所在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