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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何区分全体业主共有的不动产?

2024.04.07 房产纠纷 269人浏览举报
解析
《民法典》规定明确属全体业主共有的不动产范围有建筑区划内的道路、公用设施和物业服务用房。根据相关法律规定,占用业主共有的道路或者其他场地用于停放汽车的车位,属于业主共有。
法律依据
《民法典》第二百七十四条
建筑区划内的道路,属于业主共有,但是属于城镇公共道路的除外。建筑区划内的绿地,属于业主共有,但是属于城镇公共绿地或者明示属于个人的除外。建筑区划内的其他公共场所、公用设施和物业服务用房,属于业主共有。
《民法典》第二百七十五条
建筑区划内,规划用于停放汽车的车位、车库的归属,由当事人通过出售、附赠或者出租等方式约定。
占用业主共有的道路或者其他场地用于停放汽车的车位,属于业主共有。
报告编号:NO.2024040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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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王汉杰律师 2019.08.12 1892人看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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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提供交通运输、邮政、基础电信、建筑、不动产租赁服务,销售不动产,转让土地使用权,税率为11%。提供有形动产租赁服务,税率为17%。境内单位和个人发生的跨境应税行为,税率为零。具体范围由财政部和国家税务总局另行规定。

    李键键律师 2019.05.17 7774人看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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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什么是不动产

    不动产是指实物形态的土地和附着于土地上的改良物,包括附着于地面或位于地上和地下的附属物。不动产不一定是实物形态的,如探矿权和采矿权。如建筑物及土地上生长的植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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