起诉离婚是在法院。并且离婚案件一般适用一般地域管辖,所以应该去被告住所地的人民法院起诉。被告住所地与经常居住地不一致的,由经常居住地基层人民法院管辖。
1、确定好管辖法院。根据原告就被告的原则,需要到被告户籍所在地起诉,也可以到被告经常居住地起诉;2、准备离婚起诉状。离婚起诉状有范本可以参考,参见参考资料,不过最好还是咨询律师,提供专业意见。
在法院起诉离婚,首先,当事人应当收集相关证据,书写起诉状,并向具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递交前述材料。其次,人民法院依法决定是否受理。然后,人民法院受理后,进行调解。最后,调解不成的,依法进行审理、判决。
婚姻中的双方,在协商一致、或者(绝大多数)协商不能一致时,在法院办理解除婚姻关系、子女抚育并分割财产的办理方式。单方或者一方决定由法院裁判离婚涉及的相关事宜。
离婚诉讼费用一般是每件交纳50元至300元。涉及财产分割,财产总额不超过20万元的,不另行交纳;超过20万元的部分,按照0.5%交纳。离婚案件的诉讼费按件收取。由于50元至300元是一个区间,根据规定,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在此区间内可以按。
1、夫妻一方提出离婚的,由另一方住所地的人民法院管辖,住所地即公民的户籍所在地。2、如果另一方的住所地与经常居住地不一致,由经常居住地的人民法院管辖。3、如果被告一方被注销城镇户口的,由原告住所地的人民法院管辖。
一般原则上是由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案件,但是在离婚中可能会出现两种特殊情况:1、夫妻双方都离开住所地的离婚案件,则仍然是由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案件;2、被告一方离开住所地的离婚案件,则由原告住所地、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案件。
离婚起诉法院一般是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被告住所地与经常居住地不一致的,管辖法院是经常居住地人民法院。如果是法定特殊情形,管辖法院是原告住所地法院;原告住所地与经常居住地不一致的,是原告经常居住地法院。
起诉离婚的程序包括三个阶段:第一阶段:起诉阶段;第二阶段:答辩阶段;第三阶段:开庭审理阶段,法院依照原告方的诉讼请求和双方提交的证据情况对是否准予离婚,以及如何分割财产,子女抚养问题如何解决等问题作出判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