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公证程序规则》第十八条规定,自然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申请办理公证,应当提交下列材料:(一)自然人的身份证明,法人的资格证明及其法定代表人的身份证明,其他组织的资格证明及其负责人的身份证明;(二)申请公证的文书等。
1、亲属关系公证的管辖。亲属关系公证由当事人依据地的公证处管辖。2、申办亲属关系公证应提交的材料。申办此项公证,当事人应向公证处提交身份证明,并提交有关部门根据档案记载出具的当事人与关系之间关系的证明材料。
遗嘱、生存、收养关系等应当由本人办理:(1)申请人的身份证、户口本;(2)关系人的身份证,港澳台同胞需提供通行证、户口本。关系人为外国人的提供护照;(3)申请办理亲属关系公证的证明。
办理亲属关系公证流程:1.准备好申请人本人和父母的身份证和身份证复印件。2.准备好申请人本人的《医学出生证明》。3.准备好申请人和父母的户口本及户口本有记载页面的复印件。
亲属关系公证书样本的主要内容是:申请人和关系人的姓名,性别,出生年月,地址,经过证明申请人是关系人的子女,盖上中华人民共和国某一公证处,公证员的名字和日期,盖上公章。
亲属关系证明,是向居委会开的,用来证明本人和某人的亲属关系。这个证明是可取的。 如果是亲属关系公证书,是在自己户口所在地的公证处办理的,这个的办理时间各地可能有所不同。一般如果不需要翻译,则只需要1个工作日,但是如果需要翻译,则5个工作日。
费用各地各有不同,具体按当地情况。办理亲属关系公证应提供以下证件和材料:1.当事人的身份证及复印件。2.本人人事档案管理部门出具的盖有人事、劳资、组织专用章的证明材料。
亲属关系公证流程:1、申请与受理:办理亲属关系公证,公民应当到其住所地的公证处申办;对符合受理条件的申请,公证处应于受理并书面通知当事人;2、审查、出证,经审查,符合《公证程序规则》第三十三条规定的,公证处应依法出具公证书。
亲属关系证明可到原出生申报户口的派出所办理。开具亲属关系证明需提交的材料:申请人的《居民身份证》、《户口簿》;申请人已注销户口的,提交原户籍地公安机关所出具的户籍记载证明;申请人所在单位人事部门出具的亲属关系证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