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同签订地是否是合同履行地不确定,这两个地方可能相同可能不同。当事人采用合同书形式订立合同的,最后签名或者盖章的一方当事人所在的地方应当为合同签订地,然后合同的履行地是可以由双方当事人达成协议的,双方未约定的,合同的履行地按照法律的规定。
送货地可以作为合同履行地。当事人就有关合同履行地点约定不明确的,给付货币的,在接受货币一方所在地履行;交付不动产的,在不动产所在地履行;其他标的,在履行义务一方所在地履行。
合同签订地不是履行地。根据合同意思自治原则,合同履行地由双方当事人在合同中自行约定。合同没有约定的,可以协议补充;不能达成补充协议的,按照合同相关条款或者交易习惯确定。
付款地不一定是合同履行地。合同对履行地点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争议标的为给付货币的,接收货币一方所在地为合同履行地;交付不动产的,不动产所在地为合同履行地;其他标的,履行义务一方所在地为合同履行地。即时结清的合同,交易行为地为合同履行地。
不是,合同履行地和合同签订地是两个不同的概念。合同签订地和合同履行地有可能在同一个地方,也有可能不在一个地方,合同签订地只有一个地方的,但是履行地可能有好几个地方,这是根据双方当事人营业住所地、合同类型等因素确定的。
承包合同以完成一定的工作为目的承揽合同。在承包合同中,承包人应按照与定作人约定的标准和要求完成工作,定作人主要目的是取得承包人完成的工作成果。
1、交通自首顶包人涉嫌窝藏、包庇罪,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2、交通肇事后进行顶包而且提供伪证的,构成犯罪的可按伪证罪对顶包人进行刑事处罚。3、造成交通事故的人涉嫌交通肇事罪,找人顶罪,属于事后逃逸,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致人死亡的,处七年以上有期徒刑。4、有自首情节法院在量刑时可以从宽处理。
找人“顶包”的实际肇事者,主观上企图逃避法律追究;客观上为使顶罪行为得以实现,即使在现场,也不会承认自己是肇事者,而是由顶替人向交管部门作虚假供述。因此,这种行为本身就是一种逃逸,构成交通肇事罪,并适用肇事后逃逸情节予以量刑。
网络抓包属于网络调试的一种方法,本身并不违法,但如果在网络中不论以任何形式进行抓包,抓取别人的数据,并对数据进行恶意利用,则会涉及违法,例如通过抓包获取他人银行卡信息,并进行盗窃等活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