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好,我是北京安嘉律师的张丽珍律师,针对您的问题,我的解答如下:
起诉离婚,到法院起诉离婚需要准备的材料如下:1、民事起诉状;2、夫妻双方的身份证或者户口本;3、结婚证或婚姻登记审查表等结婚证明材料;4、夫妻共同财产的证明;5、证明夫妻感情破裂的证据。
民事诉讼法》第二十二条规定:“对公民提起的民事诉讼,由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被告住所地与经常居住地不一致的,由经常居住地人民法院管辖。对法人或者其他组织提起的民事诉讼,由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同一诉讼的几个被告住所地、经常居住地在两个以上人民法院辖区的,各该人民法院都有管辖权。
【关于婚内共同财产】
《民法典》(自2021年1月1日起实施)第1062条规定,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下列财产属于夫妻共同财产:
(1)工资、奖金;
(2)生产、经营的收入;
(3)知识产权的收益;
(4)继承或赠与所得的财产,但是遗嘱或者赠与合同中确定只归夫或妻一方的财产除外。
2、婚姻关系存续期间的下列财产属于夫妻共同财产:
(1)一方以个人财产投资取得的收益;
(2)男女双方实际取得或则应当取得的住房补贴、住房公积金;
(3)男女双方实际取得或者应当取得的养老保险金、破产安置补偿费。
(4)当事人结婚前,父母为双方购置房屋出资的,且明确表示赠与双方的为夫妻共同财产
(5)当事人结婚后,父母为双方购置房屋出资的为夫妻共同财产
3、夫妻一方个人财产在婚后产生的收益,除孳息和自认增值外,属于夫妻共同财产
4、由双方父母出资购买的不动产,产权登记在一方子女名下的,该不动产可认定为双方按照各自父母出资份额按份共有。
如果还有其他疑问,欢迎电话再次咨询。
你好,要根据具体情况来划分。
您好,抚养权方面,要按照哪一方的抚养对孩子成长有利原则,法院确定抚养权时会综合考虑孩子现在的生活状态、夫妻双方的工作收入及道德方面及孩子是否一直由一方父母在抚养等因素来判断。2岁以下的小孩一般判给母亲抚养,10以上的孩子,要听取孩子的意见. 若有两个小孩,原则上是一人抚养一个小孩的. 没有扶养孩子一方应支付抚养费,抚养费一般是未抚养孩子一方收入的20-30%。抚养费包括生活费 、教育费、医疗费等。具体抚养费的确定要根据当地生活水平及孩子可能的实际生活花费来确定。
孩子出生后 未直接抚养孩子的一方, 有义务支付抚养费 抚养费要综合考虑
①离婚财产分割的方式:
一般情况下,共同财产均等分割。个人财产归个人所有。分割时可协议可诉讼。
夫妻共同财产包括:(一)工资、奖金;(二)生产、经营的收益;(三)知识产权的收益;(四)继承或赠与所得的财产,但本法第十八条第三项规定的除外;(五)其它应当归共同所有的财产”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为夫妻一方的个人财产:(一)一方的婚前财产;(二)一方因身体受到伤害获得的医疗费、残疾人生活补助费等费用;(三)遗嘱或赠与合同中确定只归夫或妻一方的财产;(四)一方专用的生活用品;(五)其他应当归一方的财产。
②离婚财产分割的原则:
男女平等原则:对于离婚财产分割,男女双方享有平等的权利。
照顾无过错方原则:对于一方有重婚、有配偶者与他人同居、实施家庭暴力和虐待、遗弃家庭成员等情形的,无过错方有权请求损害赔偿。
照顾子女和女方利益原则:女方在怀孕期间、分娩后一年内或中止妊娠后六个月内,男方不得提出离婚。
公平自愿原则::尊重当事人意愿,财产分割约定优于法定。同时对于夫妻一方在家务劳动、抚养子女中多付出的,离婚后导致生活水平下降的,可以给予更多补偿。
关于孩子的抚养权。抚养权的确定原则是有利于保护子女利益为前提,并结合具体情况确定:
1、两周岁以下的孩子,原则随母亲生活。但是如果母亲有下列情形的,子女可随父亲生活。比如包括:女方患有久治不愈的传染性疾病或其他严重疾病,不宜与子女共同生活;或者女方有抚养条件但不尽抚养义务,而男方又要求子女与自己生活;
2、对于两周岁以上的孩子,法官主要考虑因素是看哪一方抚养孩子更加有利于孩子的成长。父亲或母亲一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予以优先考虑,具体包括:一方已做绝育手术或因其他原因丧失生育能力的;或者子女随一方生活时间较长,改变生活环境对子女健康成长明显不利的;又或者一方无其他子女,而另一方有其他子女的;还有,双方抚养条件基本相同,但子女单独随祖父母或外祖父母共同生活多年,且祖父母或外祖父母有能力帮助照顾子女的。
3、而对于八周岁以上孩子,还可以征求孩子本人的意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