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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伤保险条例》第十四条规定,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认定为工伤:
(一)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工作原因受到事故伤害的;
(二)工作时间前后在工作场所内,从事与工作有关的预备性或者收尾性工作受到事故伤害的;
(三)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履行工作职责受到暴力等意外伤害的;
(四)患职业病的;
(五)因工外出期间,由于工作原因受到伤害或者发生事故下落不明的;
(六)在上下班途中,受到非本人主要责任的交通事故或者城市轨道交通、客运轮渡、火车事故伤害的;
(七)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应当认定为工伤的其他情形。
第十五条规定,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视同工伤:
(一)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岗位,突发疾病死亡或者在48小时之内经抢救无效死亡的;
(二)在抢险救灾等维护国家利益、公共利益活动中受到伤害的;
(三)职工原在军队服役,因战、因公负伤致残,已取得革命伤残军人证,到用人单位后旧伤复发的。
有前款第(一)项、第(二)项情形,按本条例享受工伤保险待遇;有前款第(三)项情形,按本条例享受除一次性伤残补助金以外的工伤保险待遇。
认定是工伤了?
工伤。律师与学者之间最大的区别,就是学者话说完了,可以不负责任;独有律师,慎言,是必须的,因为律师的话语,就是一种法律的评判。负责任地提示您,免费咨询不可能具体详细解决您的问题的,即便整天在网上到处问,免费咨询也不会得到具体详实确切的解答。免费咨询只能得到简单的咨询,徒耗时间精力而已,反而贻误了收集证据、制定最佳维权方案的良机。免费咨询的代价其实很高昂的。
你好,请问伤情如何?一般是工作时间工作地点工作内容受伤,或者在上下班途中发生非本人主责的交通事故,还要看是否和用人单位构成劳动关系,综合以上的证据才能判定是否能认定工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