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标抢注一词的含义经历了两个发展阶段。1、第一阶段,商标抢注的对象基本上限于未注册商标;现阶段商标抢注的内涵有了进一步的扩展,将他人已为公众熟知的商标或驰名商标在非类似商品或服务上申请注册的行为,也属于抢注。
抢注未注册商标:《中华人民共和国商标法》第三十二条: 申请商标注册不得损害他人现有的在先权利,也不得以不正当手段抢先注册他人已经使用并有一定影响的商标等。
破坏正常的市场竞争秩序,严重损害正常经营者的经济利益,阻碍我国从制造经济向品牌经济的转型。恶意抢注商标的实质是对他人商誉或声誉的盗用,或者对公共资源的非法占用,必然破坏正常的市场竞争秩序。
遇到商标被抢注了可以采取如何应对措施:当被抢注商标进入初步审定公告,提出异议;当被强注的商标核准注册时,可以向商标评审委员会提出无效被抢注的商标。
商标被抢注的解决方法:1、如果商标尚未获得核准注册,在初审公告期三个月内,向商标局提出异议;2、商标已经被抢注成功,向商标局提出宣告商标无效的申请;3、向商标局提出撤销商标的申请;4、通过向人民法院起诉。
损害包括以下几种:破坏正常的市场竞争秩序,严重损害正常经营者的经济利益,阻碍我国从制造经济向品牌经济的转型;耗费大量的商标审查和司法资源,危害商标注册和使用秩序;严重危害我国知识产权保护的国际形象。
防止商标抢注的措施有:1、市场未动、商标先行。在新开发的商品进入市场之前,确保所用商标已经取得权利;2、防御性注册:根据“一类商品一件商标一份申请”原则,具有一定知名度的商标可在与该商标类似或非类似商品类别上分别进行防御注册,免受侵害等。
商标到期后是不可以抢注的,商标到期并不意味着在法律上的正式注销,只有商标到期达一年以上,当事人都没有向商标局申请办理续展手续的,这种情况下才可以注册商标,而此时注册商标是正常的登记注册,并不属于抢注商标。
抢注商标申诉流程:提交自己企业使用商标的相关证据,然后在商标初审公告期的三个月内向商标局提出异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