欠债人死亡,如果有担保人,债款可以要求担保人承担。如果没有担保人,但是有继承人继承了欠债人的遗产,那么可以要求其继承人在继承遗产的范围内清偿债款。根据《民法典》第五百零九条第一款的规定,当事人应当按照约定全面履行自己的义务。
债务人死亡后,已丧失民事权利能力,丧失民事主体资格。起诉时,原告将死亡的债务人列为被告的,人民法院应依法通知原告变更适格的主体,原告拒绝变更的,依法裁定驳回原告的起诉。
欠债人去世导致其遗产的分割,生前所欠债务不会因此而灭失,其所欠债务由其遗产偿还。债权人可以依借据凭证向遗产的继承人要求偿还,但是不可超过遗产部分或所欠债务的数额。
欠债人死亡导致其遗产的分割,生前所欠债务不会因此而灭失,其所欠债务由其遗产偿还,债权人可以依借据凭证向遗产继承人要求偿还,但是不可超过遗产部分或所欠债务的数额。
欠债人死亡的,如果有保证人的,则由保证人负责偿还;或者债务人有继承人,且其继承人继承了其遗产的,则也可以由债务人的继承人负责偿还债务,不过继承人仅以继承的遗产价值为限承担债务偿还责任。
欠债人死亡的,债权人可以向以下人员主张债权:债务人死亡的,其遗产继承人应当以其继承的遗产为限为被继承人偿还债务;没有遗产的,如果债务有保证人的,应当由保证人承担保证责任;如果该债务属于夫妻共同债务的,债务人死亡后应当由其配偶承担债务。如果没有以上情形的,债权债务消灭,不需要再还。
欠债人如果死亡的,则需要由继承了其遗产的继承人来偿还债务,但偿还时仅以继承遗产的价值为限来偿还。如果欠债人没有继承人或者继承人放弃继承的,则用欠债人的遗产来偿还债务。
债务人去世但债务未偿还清楚的,可向死者的配偶追偿,夫或妻一方死亡的,生存一方应当对婚姻关系存续期间的共同债务承担连带清偿责任或者由继承其遗产的继承人,在遗产继承范围内对债务进行清偿。
欠债人死亡的,债权人可以向债务人的遗产继承人主张权利,在继承遗产范围内偿还债务,协商不成,债权人向法院起诉,继承人放弃继承的,用债务人遗产偿还债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