精选解答
您的位置:首页 > 精选解答 > 涉外法律 > 权责发生制和收付实现制的区别

权责发生制和收付实现制的区别

2024.04.24 涉外法律 30933人浏览举报
律师回答
1、概念不同:权责发生制是相对于收付实现制而言的。 权责发生制是按照收益、费用是否归属本期为标准来确定本期收益、费用的一种方法。 收付实现制是按照收益、费用是否在本期实际收到或付出为标准确定本期收益、费用的一种方法。 2、弊端不同: 权责发生制的优点是科学、合理、盈亏的计算比较准确,但缺点比较复杂; 收付实现制的优点是处理手续简便,缺点是不科学,对盈亏计算不准确。 3、使用范围不同: 根据我国《企业会计准则》规定,我国企业都采用权责发生制,但我国的行政单位仍然普遍采用收付实现制。随着行政事业单位会计制度的改革和完善,收付实现制必然将会被权责发生制所取代。 【温馨提示】若对问题还有疑问,可快速咨询律师,华律甄选27万+优质律师,三重认证保护,请放心咨询。
法律依据
《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财务报告的一般规定》第十一条,公司应按照本规则的要求,编制和披露财务报表附注。财务报表附注应当对财务报表中相关数据涉及的交易和事项作出真实、充分、明晰的说明。除特别提及母公司财务报表附注披露事项外,均为合并财务报表附注披露的事项。
报告编号:NO.20240424*****

【问题分析】您好,您所提出的是关于 ***** 的问题...... ,【解决方案】***** 【具体操作】*****

查看完整报告

*版权声明:华律网对精选解答模式享有独家版权,未经许可不得以任何形式复制、转载。
  • 聘用制和正式编制的区别

    合同聘用制,有点像临时工。签定工作时间,到期可终止合同。单位效益不好时补偿下就可以终止合同。编制员工是国家事业编制。是国家职工,由财政开工资。个人只要不犯法判刑,单位不能辞退,国家会一直养到老。

    邓伟娜律师 2019.08.14 3674人看过
  • 立案登记制与立案审查制的区别

    (一)立案审查制的定义立案审查制是指,当事人向法院提起诉讼时,法院对诉讼要件进行实质审查后,决定是否受理。其审查内容主要包括主体资格、法律关系、诉讼请求以及管辖权等。

    孙政律师 2019.08.09 2432人看过
  • 代理制和合同制的区别

    人事代理和合同工是有区别的。人事代理就是一般说的劳务合同,是由专门的代理公司与员工签约后再由代理公司派驻其他用人单位。劳动合同一般是由员工个人与用人单位直接签订劳动合同。

    袁超律师 2019.04.09 4041人看过
  • 股份制和股份合作制的区别是什么

    根据《公司法》第四条的规定,股份制与股份合作制的区别是:1、形式不同;2、特征不同;3、企业类型不同。4、公司股东依法享有资产收益、参与重大决策和选择管理者等权利。

    张福昊律师 2024.03.12 253人看过
  • 聘任制和合同制有何区别

    聘任制和合同制的区别:1、适用范围不同。狭义劳动合同适用的主体为企业,聘用合同适用的范围主要为事业单位。聘用合同是近年事业单位人事制度改革的产物,聘用合同制度的内容反映了事业单位的用人制度通过订立劳动合同以实现其物质产品的生产。事业单位则是从事非生产经营活动的组织,通过订立聘用合同实现的劳动成果主要表现为精神产品和知识产品。企业的生产活动以营利为目的,事业单位从事的服务活动属于社会公益事业,在实现其经济效益的同时,必须把社会效益放在首位。2、政府干预的程度不同。目前事业单位仍在改革当中,作为聘用合同一方当事人的用人单位尚不是完全意义上的独立的市场主体,这一点与企业已在改革中成为独立的市场主体也有所区别。3、管理监督部门不同。按照国务院各部门的职能分工,目前,事业单位和企业分别由国务院人事部和劳动保障部对其进行宏观政策指导和监督。这一体制有利于分工负责,也产生一些弊端。聘用合同实施过程中,有关部门的宏观政策协调、工作协调以及对具体执行政策的区别与衔接的把握,对于从整体上推进事业单位和企业的改革,维护社会稳定是十分重要的。合同制:企业、事业单位通过签订合同招收的短期性工人。

    刘金淼律师 2019.07.18 42151人看过
  • 全日制职工和非全日制职工的区别是什么

    一是工作时间不同。标准的全日制用工实行每天工作不超过八小时,每周不超过四十小时的标准工时制度。非全日制用工一般为每天四小时,每周工作时间不超过二十四小时。二是非全日制用工可以订立口头协议。

    李键键律师 2019.08.23 8164人看过
  • 事业单位合同制和编制内的区别

    事业单位合同制和编制内的区别:1,工资开支来源:正式工资由解决,合同制人员工资由单位中解决。2,正式的按政策规定及上级部门规定执行,合同制人员参照正式编人员标准执行,但实际上低很多或缺项。

    2019.08.09 2534人看过
  • 股份合作制与合作制的区别有哪些?

    股份合作制与合作制也有明显的区别:合作社一般采取入社自愿,退社自由的原则,而股份合作制吸收了股份制的特点,尽管各出资者拥有各自出资资产的产权,但这种产权已变成证券形式,持股人只能转让股份,而不能从公司资产中取走属于他的那一份资产。

    张福昊律师 2022.03.11 1699人看过
  • 全日制用工与非全日制用工的区别有哪些?

    非全日制用工与全日制用工的区别如下:1、是否必须与劳动者签订书面劳动合同。2、用人单位是否可以与劳动者约定试用期。3、劳动合同的解除条件和终止条件不同。4、工资支付周期不同。5、社会保险的缴纳方式不同。

    张福昊律师 2021.12.29 1964人看过
相关文书下载 查看更多
  • 权责发生制和收付实现制怎样区分
    权责发生制和收付实现制都是处理有关经济业务的制度,那么两者有何联系与区别呢?下面华律网小编来为你解答,希望对你有所帮助。区分权责发生制和收付实现制的区别权责发生制要求凡是当期已经实现的收入、已经发生和应当负担的费用,不论款项是否收付,都应当
  • 你万万不知道的权责发生制和收付实现制之间的区别
    我们都知道权责发生制亦称为应收应付制,是指在会计核算中,按照收入已经实现,费用已经发生,并应由本期负担为标准来确认本期收入和本期费用。那您知道它与收付实现制之间的区别吗?下面就和华律网小编一起来学习一下吧。二者的区别与收付实现制的比较:1.
  • 权责发生制的收入怎样确认
    权责发生制的收入怎样确认?下面,为了帮助大家更好的了解相关法律知识,华律网小编整理了相关的内容,希望对您有帮助。
  • 怎样理解权责发生制原则
    权责发生制亦称应计基础,是指以取得收到现金的权利或支付现金的责任权责的发生为标志来确认本期收入和费用及债权和债务。如何理解债权发生制呢?下面华律网小编来为你解答,希望对你有所帮助。即收入按现金收入及未来现金收入――债权的发生来确认;费用按现
  • 权责发生制原则有哪些
    权责发生制又称"应收应付制"。它是以本会计期间发生的费用和收入是否应计入本期损益为标准,处理有关经济业务的一种制度。下面华律网小编来为你解答,希望对你有所帮助。权责发生制(accrualbasis),即收入按现金收入及未来现金收入――债权的
  • 权责发生制和收付实现制有什么简单的例子解释吗
    你好,具体情况呢又是什么?
  • 计提本月银行借款利息费0.2万元,怎么用权责发生制和收付实现制下怎么记呀
    你好,需要详细情况,这要看你们的具体约定和相关证据。查看简介电联或专问咨询
  • 老师,权责发生制是只做当期的费用和利润,收付实现制是不管是否当期的收入和费用都做是这样吗
    你好议谨慎处理,有需要可以咨询。
  • 销售产品5000元 其中 3000元已存入银行,2000元尚未收到 那么权责发生制和收付实现制的收入和费用是什么
    您好,有没有签相关的合同
  • 连带责任侵权责任补充责任的区别。
     1、在侵权行为的补充责任中,一般的情况是违约的一方是补充责任人,而侵权行为人是直接责任人,即终局责任人。在造成损害的问题上,侵权行为人是侵权损害的直接原因,而违反安全保障义务的违约人(也是竞合的侵权行为人)对于损害的发生,仅仅是没有尽到义务而已,并不是直接的损害原因。因此,损害赔偿的责任最终地应当由直接责任人即终局责任人承担,只有在直接责任人不能全部赔偿,或者不能赔偿的时候,才可以请求补充责任人承担侵权损害赔偿责任,而直接责任人有义务赔偿补充责任人的全部损失。如果直接责任人承担了全部赔偿责任,而补充责任人的赔偿责任即终局消灭,受害人不得向其请求赔偿,直接责任人也不得向其追偿。   2、连带责任是共同侵权行为的共同加害人应当承担责任的形式。数个行为人由于共同过错而共同实施侵权行为,造成受害人的损害,数个行为人构成共同加害人,应当承担连带责任,在其内部,由各共同加害人按照过错程度和原因力程度承担适当的份额,对外承担连带承担。   3、而补充责任是由于侵权行为的竞合而发生的不真正连带责任,不是一个责任,而是两个责任,即一个具有直接原因的行为造成的损害与一个具有间接原因的行为造成的损害,在后果上完全重合的时候发生的两个责任。这两个责任不是一个完整的责任并在其内部发生分担的连带责任,而是要么直接责任人承担全部责任,要么由补充责任人承担全部责任的责任,而不是在一个责任中分成每个人的责任份额,各个承担或者连带责任。
分享到
微博
QQ空间
微信
快速咨询在线专业律师 3分钟快速回复